1.转录标题︰
张其禄:“法规(政策)影响评估” (RIA)
1.转录网址︰
https://www.facebook.com/tpp.jang/posts/139548440849326
2.转录来源︰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 张其禄教授 FB
3.转录内容︰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编排※
开始谈政策,少点口水战
“法规(政策)影响评估” (RIA)
#法规影响评估
#RIA
#民意科学价值立法
#台湾重开机
“财政纪律”是本党最重要的共同政见主张之一,因为我们不愿意再见到不负责任、债留
子孙的大撒币政策及肉桶立法。但是要如何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呢?我简单向大家报告一
个概念,称为“法规(政策)影响评估”(Regulatory Impact Analysis, RIA),这也是我在选
举过程中曾多次向国人阐述的政策主张。
“法规(政策)影响评估” (RIA) 是政府法制作业的前置评估工作。其目的是要求政府行政
机关在制定相关公共政策与形成法规草案之前,必须先对法规(政策)的冲击或影响进行完
整的成本效益(效能)评估,再将影响评估之结果制成咨询文件,向公众进行咨商,以决定
最终方案之选择。所以当政府若选择以法规干预做为政策工具时,其必须同时公布法规
草案与RIA报告,藉以确保能有高品质的政府法规(政策)并强化公众在政策制定及立法过
程中的参与。
因此,RIA的落实将可遏止未经合理成效评估及公众咨商的大撒币政策。另一方面,也能
预防一些未经审慎规划就匆促上路之政策,如一例一休政策等,以降低法规的遵循成本
(compliance cost)或适用上的竞合冲突。
此外,法制环境的优化更是经贸成功的前提。而这也就是为何各国商会(如美国商会、欧
洲商会等)总是将我国法制规范的合理性列为其年度经商投资评估的必要检核项目之一。
甚至如一些重要国际经贸协定的参与,亦要求其缔约国须能有良善的法制规范及作业体
系建置。例如“跨太平洋伙伴全面进步协定”(CPTPP)在其规约的第25章“法规调和”
(Regulatory Coherence)专章中即律定其会员国须发展妥适的管制实务
(Good Regulatory Practices, GRPs),并在法制作业上应导入RIA制度。
总之,为提升政府法制作业品质、增进法规制定之公众咨商,以及调适法规环境与国际
经贸体系接轨,政府皆须有更完备的RIA制度,甚至应制定基础母法规范,而非仅停留
于行政机关内规或作业手册之粗造管考。RIA制度的法制化也将会是本党以“民意、科
学、价值”来推动立法工作的一项重要目标规划。
4.附注、心得、想法︰
假如你是一个投资者,你在接到投资案时,通常会注意:各种做法我要花多少成本,会
有哪些影响层面,我会得到多少效益。如果在各种政策、法案推行前,都能有这种量化
的评估资料作为依据,大家讨论起来也比较能集中焦点,就算最后采用你不支持的方案
,也能知道这个方案的相关影响。再来事前就知道成本效益的话,也可防止肉桶立法或
大洒币政策。台湾要进步,就应该要渐渐走向这种科学立法,大家有凭有据来讨论。
又:
我知道柯黑想说什么
辣个一人搞定全党的佛地魔的唬烂你还在信?他都不演了好吗?
这是103年有话好说南部开讲的影片,张教授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反对服贸了。
确认一下吧
http://ptssouth.blogspot.com/2014/03/1030328_30.html
103/03/28 南部开讲-服贸争议如何解? 台湾需要服贸?! 实质审查?监督机制?救济政策?
政府民间谈清楚?
http://ptssouth.blogspot.com/2014/04/1030411.html
103/04/11 南部开讲-反服贸学运之后 台湾如何面对国际自由贸易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