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柯文哲 : 雇最少的人,薪水拉高一点

楼主: bluesavior (呱呱)   2020-01-20 12:36:18
※ 引述《CassSunstein (Pm)》之铭言:
: 补充:为了劳权,严以律人是没错,但是如今赖香伶被揭穿“宽以律己”的假面具。
: ※ 引述《devidevi (凯特)》之铭言:
: : 柯文哲:雇最少的人,薪水多一点
: : 赖香伶:我想雇满,但薪资总上限就这样
: ??????????
: 那是政府给的“补助”上限,不是你赖香伶资方逻辑该有的“给薪”上限!
: 数十年前,连“公费(补助你)”助理制度都没有;立委们难道就“不请助理”了?
: 如果政府是公费助理的老板,请问人事行政总处能“调动、调整”赖香伶和余天的“公费
: ”助理吗?比如说介入把余天聘为公费助理的余祥铨跟赖香伶的某位公费助理互调吗!
: 立委自己就是“最上级”了,哪还有“更上级”的老板!
当过大学教授研究助理就会知道,研究助理的“老板”是教授,不是国家。
教授申请到的研究经费,基本上是补助性质,里面就包含聘用助理的人事费用,
这些经费在写研究计画书时就要清楚载明,而且要被核可后才能确定。
至于教授怎么给助理薪资,是另外一回事。
教授可以按照当时核定的人事费用发薪,或是自己贴钱提升助理薪水。
总之,教授只能按照核定的计画经费请款,超支的部分要自己想办法。
在核销的会计报表上,超支部分会被称为“自筹款”,就是老板自己想办法筹钱的意思。
今天立委助理薪水的情况也是如此,每个月就是给每个立委办公室424360元,
跟教授的研究经费相同,算是补助性质的费用。
你请到助理最低下限8人,平均下来1人就是拿5万;请到上限14人,1人就是分3万。
如果你想帮自己助理加薪,或是业务量庞大要请到20人,
多出来的部分就是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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