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何讲到同婚 就等于蔡英文?

楼主: l81311i   2020-01-17 09:58:19
※ 引述《werttrew (我只是你的爱人 不是敌人)》之铭言:
: 祁家威
: 1998年声请同婚被拒
: 2000年申请释宪不被受理
: 2013年再度申请同婚不过
: 一路上诉至最高行政法院
: 2015年再度递交释宪声请
: 同年台北市府
: 也将涉及同婚登记的释宪声请
: 交由行政院转予司法院
所以在提交释宪的阶段
北市府只有50%的功劳
考量到祈家威提释宪是他本人长达数十年的努力
北市府提释宪更像是
"ㄟ 我公务机关这里实务工作出现法律问题
你们大法官解释一下啦
不然我们很难做"
两相对照我认为祈甚至应该占90%功劳
北市府占10%而已
而这10%我认为只有3%算柯文哲的
当时的情况八成是社会局提释宪前有问过市长
不可否认如果是马英九、郝龙斌市长一定会被否决
柯文哲的功劳就是当他的下属问他可不可以释宪时
他没有阻挡
嘴巴可能说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这3%就是他的不阻挡之功
整个同婚从开头的释宪(更前面的社运时期我就不谈了)
到最终的立法成功
柯文哲的功劳就这样
不能再多了
: 以上导致2017年
: 大法官会议正式受理同性婚姻释宪案
: 决定了同婚必须在两年内合法
同婚最重要的是这个阶段
要是没过争谁才是提释宪的功劳者也没用
大法官们还加料要求2年内立法
更是神来一笔
可以说整个婚的最大功劳者是大法官们
至于提名大法官的功劳
15位大法官马蔡提名是8:7
但是投反对票的那两位都是马提的
所以马蔡的功劳比实际上是6:7
换算成百分比那就是马45%:蔡55%
这就是在释宪阶段这两位总统的功劳
所以我来评的话投赞成票的大法官们占80% 马9% 蔡11%
: 2019年5月17日,《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三读通过,同年5月22日经总统蔡英文公布
: 以上
立法阶段柯文哲在立院没有子弟兵
期间也没有发表什么言论呼吁要支持
所以柯的功劳肯定是0%
这点柯粉就不要争了
立院表决66票通过 DPP54赞成 时力5票赞成 KMT7票赞成
然后按照投赞成票的立委比率换算
DPP82%功劳 时力8%功劳 KMT11%功劳
考量到DPP承受当时社会反同力量最大的压力
时力黄国昌也被提出罢免
KMT则有23名立委投票反对(当然民进党也有一位投反对票)
占了27张反对票的85%
最终微调 DPP应该要占86% 时力11% KMT3%(给7位投赞成的立委不是党团)
: 同婚可以走到让大法官会议
: 宣布在两年内必须合法
: 是很多人的努力
: 包括台北市政府
: 为何最后
: 只要提到这件事情
: 大家只会提蔡英文
同婚三阶段1.提出释宪 2.大法官释宪 3.立委立法
每个阶段的功劳我都算给你听了
我想没有人会只提蔡英文跟民进党
因为至少立法院投票 时力的名字也该被提起
如果有人去甲板发文说你们同志能结婚100%都是DPP的功劳
肯定也是会被嘘爆
: 或者讲起蔡英文政绩
: 就是同婚同婚同婚?
阿就因为她是总统
同婚这件事发生在她任内
自然很多人没有像我这样一笔一笔精算
就通通把功劳(或仇恨)都归给蔡英文阿
反正同婚通过蔡英文至少有参与到其中
后人书写历史肯定会记上她的名字
至于柯文哲
同运历史书里恐怕一字都不会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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