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Re: 黄国昌今晚的直播(关于反渗法)

楼主: magines (magines)   2020-01-07 14:13:17
但尽自己的理解范畴之内,
评论社会公评之事:反渗透法,
并详附相关可受公评之参考资料,
敬请不要因本人结论做不必要恐慌,
敬请专业人士进一步指导或解惑。
***拜托不要用社维法办我QQ***
我的台湾价值不太够...
本篇文章呼应:
[讨论] 黄国昌今晚的直播(关于反渗透法)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78339699.A.D5C.html
我也不知道app为什么连不起来上篇,
我先放个连结好了
====好了,分格线=====
我看完的结论是几乎不行办旺旺,
因为成立要件是
1.中共的资助,委托,指示
2. 台湾现有跟选举有关的犯法,如公投,集会(3-7条);
两个要件缺一不可。
这部法案真的有够××的欸,
因为2不管你是谁,
在台湾你要是犯了要件2的法(三到七条,
你本来就要被办了,
增加要件1,
只是加重而已。
是在哈囉?
台湾什么时候用三到七条办过统促和旺旺??
在一堆办不到的法案上,
加重刑责?
恩~我要是民乐透头奖,
本篇乡民我就送一间大安区房子啦!
前10推的,加码再送进口轿车一台啦!
大概是这意思吧?
再来,这部法案真的有够粗糙!
三到六条开头都是任何人,
为什么第七,九条开头没有任何人?
这有加跟没有加“任何人”是有天机,是不是?
法条写的比我大学社团章程还不严谨
这部法案基本上,
就是限制外国人涉入台湾政治活动?
(主要是选举啦)
要怎么反红媒?
旺旺不正常报韩竞选活动,
你要怎么举证它干扰台湾选举?
再来,就像公视讨论的,很难举证,
你要怎么抓旺旺相交贼的实质证据?
怎么抓阿?当阿共跟旺旺是笨蛋吗?
再来,针对第八条,
传说中的,鼎鼎大名可办反红媒法案,
可能我境界不够高,
也有可能我听你在...
第八就是把前面三到七条的主体“人”,
换成主体:机构,团体,组织或法人这种的,
然后当当当当当当~~~
会办到红媒,
这个机率跟草包会当总统的机率一样,
我也不敢说zero,所以大家一定要去投票!!!
===小分隔线==
GG党,有没有打假球???
黄国昌在立院奋斗,
要登记,要揭露外国代理人的时候,
GG出来声援没有?
尤其是还是GG 沈老师节目所大力主张的
https://youtu.be/8OE16jqy7DU
GG党,
自诩在国会没席次也努力推中国代理人法案,
你对柯建铭评价如何?
这次反渗透你满意吗?满意吗?
民进党,厉害!棒棒!一百分!
民进党质疑这个么少??
因为现在最大执政党是民*党阿,
政黑看起来总统是姓柯阿
最后,渗透法的部分,
黄国昌:来辩阿!来辩阿!来辩阿!
去找黄国昌辩阿!
对了,
社维法什么时候要抓造谣来源阿?
提示:ptt蟑螂,劳工放录音带,
反渗透可以办红×...
附上完整法条:
【第一条】为防范境外敌对势力之渗透干预,确保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定,维护中华民国主权及自由民主宪政秩序,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境外敌对势力:指与我国交战或武力对峙之国家、政治实体或团体。主张采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国主权之国家、政治实体或团体,亦同。
二、渗透来源:(一)境外敌对势力之政府及所属组织、机构或其派遣之人。(二)境外敌对势力之政党或其他诉求政治目的之组织、团体或其派遣之人。(三)前二目各组织、机构、团体所设立或实质控制之各类组织、机构、团体或其派遣之人。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捐赠政治献金,或捐赠经费供从事公民投票案之相关活动。
违反前项规定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第四条】任何人不得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为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四十三条或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四十五条各款行为。
违反前项规定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进行游说法第二条所定之游说行为。
违反前项规定者,处新台币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锾。违反第一项规定,就国防、外交及大陆事务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机密进行游说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下罚金。第二项所定之罚锾,由游说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之机关处罚之。
【第六条】任何人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而犯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至第一百五十三条或集会游行法第三十一条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七条】受渗透来源之指示、委托或资助,而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五章、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五章或公民投票法第五章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八条】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违反第三条至第七条规定者,处罚其行为负责人;对该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并科以各条所定之罚金或处以罚锾。
【第九条】渗透来源从事第三条至第七条之行为,或指示、委托或资助他人从事违反第三条至第七条之行为,依各该条规定处断之。任何人受渗透来源指示、委托或资助而再转指示、委托或资助者,亦同。
【第十条】犯本法之罪自首或于侦查或审判中自白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自首并因而防止国家安全或利益受到重大危害情事者,免除其刑。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机关知有违反第三条至第九条之情事者,应主动移送或函送检察机关或司法警察机关侦办。
【第十二条】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资料参考来源:
1.本标题第一篇前20推推文资料
2.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2315003.aspx
※ 引述《tim200513 (瞧不起肥宅的胖子)》之铭言:
: 时力目前在环岛造势当中
: 而今天来到了彰化
: 黄国昌委员和吴韦达议员就开了吃饭直播
: 我直接切到重点部分
: https://www.facebook.com/kcfor2016/videos/2639625009462812/?t=1725
: 在直播中黄委员明确的表示说反渗透法根本办不到红媒
: 而在过的那天我自己也是抱持怀疑的态度
: 但就有许多民进党支持者开始做图攻击黄国昌
: 我说老实的
: 真的办到红媒的时候在高潮骂黄都还可以
: 现在什么东西都还没办就高潮成这样
: 我想请问一下大家
: 反渗透法到底能不能办到红媒啊??
: 而在直播的后段在讲远航
: 还提到了某佛地魔为远航护航
: 黄国昌直接说佛地魔的名字是脏话
: 笑死XDDD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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