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基进性骚扰案受害者的最新说法

楼主: girl10319 (凯莉)   2020-01-06 19:29:37
受害者本人脸书发文:
https://pse.is/PG8F2
我是基进2017性骚扰案的受害者,2018年11月我在自己的脸书公布关于我在基进被性骚扰
的事件及基进的处理方式后,再次承受不少压力,有人质疑我的动机、说我居心不良、也
有人将基进败选的原因究责到我身上,种种因素加上我原有性骚扰创伤,面对大家的指责
也不想再做回应,也没有勇气再使用社群平台。直到2019年圣诞节,友人跟我说基进的不
分区成令方教授想跟我联络,并且在12/12台中的客厅会上解释这件事,以及基进党的陈
信谕秘书长于12/27日凌晨三点发布关于此性骚扰案的声明,还有2020/1/2秘书长透过第
三人私讯的道歉信。我想对于成令方教授性骚扰不实言论以及陈信谕秘书长的声明、道歉
做回应,分两段说明如下:
一、回应成令方教授:
我与加害者是在2017/4/8基进台中场的演讲上认识的,该次演讲者为陈奕齐党主席,并非
私下场合认识。被性骚扰时,包含此次的演讲场合与加害者共碰面三次。
基进党对于陈荣芳的性骚扰惩处为党员资格“停权半年”。
性骚扰案当时,加害者是基进党员,并于该年度(2017/5/28)被推选为中执委。调查小
组调查时,加害者已率先说愿意卸下中执委,不晓得成教授为何要说加害者不具有党员身
份?(补充:中执委是基进从众多党员中提名,再由党员进行投票。)
“并没有人通报基进关于我的性骚扰事件”
当时是基进从另一党员脸书文辗转得知我被性骚扰的事(2017/5/27),在我尚未决定是
否要报警处理或告知基进时,2017/6/1基进请李雨蓁小姐私讯我有意启动性平调查,严肃
且严谨的共同处理这件事情。
“性骚扰调查小组成员其中三名并非我的好友或支持者。”
李雨蓁小姐担任该次调查的召集人(以下以李小姐简称)。询问我是否有建议名单,我提
供了一批名单给她(7人,3女4男,有我认识与不熟识的人),此名单当中包含法律人士
及大学法律助理教授。李小姐回复我拟送中评会议名单共6人(3女3男,有我认识与不熟
识的人),其中2名是李小姐建议的(一名是李小姐自己,此部分先前有告知、另一名是
长期关注两性议题且非高雄党部人员)。我们讨论后,送中评会议。最后进行调查的人员
是4人(2女2男),以1女1男为分组,同时于两处分别进行我与加害者的调查。
“基进无法接受我提出决议书申覆,请我另寻司法途径”
2017/7/19李小姐告知我性平的决议书已经下来,会由另一名成员(此案中评委员,以下
以何先生简称)转交给我。我于2017/7/22取得判决结果电子档,并于收到当下,询问内
容若有异议的话,可以如何申诉?何先生当下告知若是处分不满意,可以针对性侵害防制
法提起刑事诉讼,但此部分应只会对行为人是否犯罪进行侦查或审判。此举(1)于启动
性平调查时,与我说的不同。当时说若是调查有问题,可以再提出申覆。(2)无法约束
加害者在基进的活动行为。
2017/7/28我正式向何先生询问可以找谁提出我的申诉。(李小姐于我7/19回复后未再读我
的讯息)
我的申诉内容如下:(参考留言附图1)
(1)我要如何提出上诉?
(2)请问判决书何时给加害者?
(3)他对于我的道歉及说明什么时候要给?
(4)被停权期间是否有要被退群组?
(5)长荣基友会会长还是他吗?复权之后还是基友会会长吗?
(6)暧昧是经由什么定义?为什么判决可以有暧昧的主观字眼?
(7)电访是否已违反性评程序,中评委可以进行调查?那为何没有与我再次比对?
(8)开会决议时间(2017/6/22)为何与判决书通知(2017/7/19)给予间隔这么久?是因为党主
席是中常委?所以等他回国复审吗?那中常委还有谁?
(9)判决书是否会给性平调查人员?
2017/7/28何先生在收到我的申诉后,告知会帮忙转达,但不久后回复我【他个人不了解
我为何要一直针对审查与审议过程的细节质疑。若是我当初认为基进无法公平客观处理,
一开始就应该拒绝性平调查,直接诉诸法律,届时基进会以法院审查结果为依据,对加害
者做最严重的除权处分。劳师动众后,根本纷争未解决还引发更多争议,将背离当初一开
始程序处理的初衷。】
请我将上开不服处以书面载明,送交原调查程序之召集人。并认为我对于基进的处理没有
足够的信赖基础,不信任基进能客观处理。
2017/7/29我告知何先生,他的回复,我会当作是中评委的回复,此案到此为止。
2017/8/2我从参与新竹市议员候选人团队中的基进新竹召集人中听到,高雄成员说“我在
做组织的行为举止会让男性伙伴觉得有进一步关系的可能、我是个行为不检点的人”言论
,排挤我参与党务活动。
2017/9/3何先生告知,加害者的道歉函在他那里,询问可以如何给我。
2017/9/4我回复拍照给我即可。
2017/9/5何先生拍照给我,此道歉文除了手写签名外,内容是以电脑缮打后印出。大意为
加害者旅居国外,不谙国人生活之风俗习性,因而在接触过程中做出荒唐且不礼貌的举动
和行为。(参考留言附图2)
二、回应陈信谕秘书长2019/12/27代表党的道歉声明:
据司法调查,加害者于高雄新兴区及前镇区皆有房产,前镇区的房子基进成员也有去过,
但秘书长却以“据传陈荣芳先生面对司法判决赔偿的12万罚金,尚须向他人借贷”来解释
加害者是否为基进的金主。
基进中评委议决书载明为“停权半年”、再犯性不高故不对外公开性骚扰行为,并非秘书
长所言“失去党籍”。基进是否有协助警察机关调查,我无从得知,若有的话当然是很感
谢。不过在我向警局报案皆有提供基进给我的调查资料、判决书及我与加害者line的完整
对话纪录。
请勿将性平决议的疏失及没有做到性骚扰案保密一事,迁究于性平调查的组成。
我有异议的是:
(1)对于判决内容没有公正的判断,至今基进或是那时的中评委从未觉得有错。
(2)性骚扰一案让非相关人士知情,当事者、调查小组人员签署保密协约意义何在?约束
相关人士不能传达正确讯息吗?
四、本案性平调查小组其他建议共有三项,如下:
建议尽速建立相关案件之申诉流程及处理机制。
若党员有违反情事,政党中评委应主动开启调查。
请政党及党中央应定期开设性平相关课程。
五、2016/5基进已申请变更为基进党,我与加害者皆为基进侧翼政团团员,考量身份问题
,故以基进侧翼政团启动本次调查。
六、陈信谕秘书长于2019/12/27代表党的道歉声明,浅述了过失之处、基进现行对于性平
教育的规范,但我确没有看到基进对于此案以下症结点感到抱歉:
基进对于判决内容没有做到公正的判断。
性骚扰一案没有尽到保密责任不觉得有疏失。
没有谈到诬蔑我人格一事的咎责。
七、2020/1/2陈信谕秘书长请成令方教授透过我友人传道歉信给我,其大意为他以秘书长
身份对于中评委做出“两人的确存有若干暧昧之互动.....,此恐让A产生错误认知与期待
”评语及其处置不当,向我道歉。并以过去伙伴身份,无法介入其中,向我道歉。
我在此要回复秘书长,2019/12/27代表党的道歉声明我无法接受,因为你的道歉声明仅是
避重就轻的重谈此事,但对于我被基进伤害的原因(如上三点)并没有感到抱歉或是提到
补救的办法。
2020/1/2你以秘书长身份给我的道歉,谈到了我在乎的其中一点,其余二点仍然是没有的

2020/1/2你以过去伙伴给我的道歉,在我2018年11月于我脸书公开此事时,除了已离开基
进的两位党员外,没有任何一位党内人员跟我联系,直至2020年你才终于透过别人传讯息
给我。若是在当时,我想你也会尊重党的意思,像我曾经与另一位成员的纠纷,你也是要
我忍忍。我当初也很信任基进的伙伴启动性平调查,但是结果呢?落得被说不检点的下场
,至今也还是被南部党员到处说嘴(不是说上过性平课、已经有改变了?)所以现在来用过
去伙伴的身份道歉这点,老实说我无法接受,我无法感受到你的抱歉是否真诚,甚至怀疑
你们现在重提此事的用意。
基团评字第001字号调查小组事实认定报告书及惩处建议(20181122基进有张贴在脸书)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6INuOkhAYtGhPnVOlF_VKOq-IPDFlivB/view?usp=sha
ring
2017/6/22基进2017中评字第001号议决主文(20181122基进有张贴在脸书)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aIgzlQfUymjUN6IIwA66TH5MwM_rOTe/view?usp=sha
ring
2018/11/22基进官方脸书对于我性骚扰案的回应: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1DhxcmdlbqZBZAjsyWhP88QkFcAHplVc?usp=s
haring
2019/12/12成令方教授台中客厅会:
https://www.facebook.com/1452278128421385/videos/451828578859043/
2019/12/27陈信谕秘书长回复性骚扰的声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582890381829723&id=62037666474778
1
#台湾基进
#台湾基进台中党部
#台湾基进不分区成令方
#陈信谕医师
刚刚在脸书看到有人转贴
大意就是被害人对于党中央的道歉及善后无法接受,认为有避重就轻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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