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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前减税大红包拍板!基本生活费调高为17.5万 184万人爽了
岁末年终,财政部释出减税大红包,宣布108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费用金额为17.5万元
,较去年增加4000元,明年5月申报综合所得税时适用,受益户达184万户,较去年增加5
万户。四口之家的“基本生活费差额”有机会多出1.6万元。
每人基本生活费的订定源自于《纳税者权利保护法》(简称纳保法)规定,基本生活所需费
用不得课税,于105年12月三读通过,财政部106年开始公布每人基本生活费,106年度是
16.6万元、107年度是17.1万元,108年度又将上调,预定调升至17.5万元。依立法意旨,
17.5万元乘申报户人数,包括纳税者本人、配偶及受扶养亲属,计算出的金额是基本生活
所需,属于“不得课税”范畴。
财政部指出,若基本生活所需费用总额,超过依所得税法规定可减除的免税额及扣除额(
包括标准或列举扣除额、身心障碍、教育学费、幼儿学前、储蓄投资及长期照顾特别扣除
额)合计数差额部分,得自申报户当年度综合所得总额中减除。
财政部在参照行政院主计总处公布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291,514元,按中位数
的60%订定108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费用金额为17.5万元,较107年度的17.1万元,增加
4,000元。财政部表示,预估受益户数为184万户,较107年度增加5万户,减税总额达
72.57亿元,年增11.88亿元,民众于明年5月申报108年度综合所得税时适用。
4.附注、心得、想法︰
继去年减税造福民众后 今年基本生活费再度拉高
因为经济稳定向上发展 企业获利好 营所税持续超征拉高占总税收比重
对人民来讲去年减税加上今年拉高继续获益 对庶民负担也是减轻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