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重申要恢复特侦组!韩国瑜:绿营若选赢靠

楼主: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19-12-23 14:16:23
法院组织法三读修正通过 特侦组将走入历史
公布日期:2016-11-22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39798.00
《中华民国宪法》第62条:
立法院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由人民选举之立法委员组织之,代表人民行
使立法权。
过去特侦组组织的规定于《法院组织法》第63条之1,之后修法于民国106
年1月1日后废除该组织。
修法理由是认为台湾的特侦组类似美国独立检察官制度,然而特侦组已沦
为政争工具,况且连美国都废除独立检察官制度,所以就回归一般检调体
系侦查(但美国改为“特别检察官办公室”(Office of Special Counsel
,OSC)取而代之,并让司法部长握有主要任命权。)
但韩国瑜说要恢复特侦组的发言是有问题的,因为依《中华民国宪法》第
62条规定,立法权是由立法院行使,而不是总统,也不是行政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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