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家情报工作法三读 间谍罪最重无期徒刑

楼主: indium111 (#ttyhg)   2019-12-14 13:58:49
国家情报工作法三读 间谍罪最重无期徒刑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2130138.aspx
(中央社记者范正祥台北13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修正“国家情报工作法”部分
条文,从事间谍行为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并终身追诉。
为符合国家情报工作实务需要,强化国家安全,完备国家情报法制,行政院函请立法院审
议国家情报工作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包括民进党立委赵天麟、蔡适应、陈曼丽、罗致政
、刘建国、吴琪铭及无党籍立委林昶佐等人也有提出草案。
三读通过的国家情报工作法条文规范,情报机关应就足以影响国家安全或利益的资讯进行
蒐集、研析、处理及运用。除了纳入有关总体国情、国防、外交、两岸关系、经济、科技
、社会或重大治安事务等资讯,也包括为外国势力或境外敌对势力以刺探、收集、窃取、
泄露、交付或其他不正当方法取得的营业秘密资讯。
另外,修正条文明定,海洋委员会巡防署、国防部政治作战局、国防部宪兵指挥部、国防
部参谋本部资通电军指挥部、内政部警政署、内政部移民署及法务部调查局等机(构),
于主管的有关国家情报事项范围内,视同情报机关。
这次国家情报工作法修法,提高刑度、罚金。修正条文规范,从事间谍行为而泄漏或交付
涉及情报来源、管道或组织及有关情报人员与情报协助人员身分、行动或通讯安全管制资
讯,给外国势力、境外敌对势力或其工作人员者,原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修正后刑度提
高至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改为终身。
修法也通过情报人员或情报协助人员,假借职务上的权力、机会或方法而犯罪者,加重其
刑至1/2。犯前项之罪,图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获得利益者,得并科新台币
1000万元以下罚金。
立法院三读通过修正国家情报工作法部分条文之后,赵天麟发言指出,将近1年研究与沟
通,完成修法,保障台湾民主自我防卫机制,让台湾民众在不受威胁情况下安居乐业,并
向世界宣告台湾不只是民主爱好者,对间谍行为也有遏阻作法。
本身是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成员的赵天麟表示,这会期对国防与国家安全而言是高效
率且长足进展的会期,期待接下来反渗透法草案也可以顺利完成立法。(编辑:林孟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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