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中选会是否该修法,增加总统候选人健康

楼主: DreamYeh (天使)   2019-12-12 08:37:24
※ 引述《Lakeotter (云淡风轻)》之铭言:
: 举例而言,如果候选人有癌症二期,
: 则候选人可选择不公布隐私而退选,
: 也可以选择公布病情而继续参选。
: 毕竟,具投票资格的公民有权利知道参选总统的候选人,
: 有无癌症之类等影响寿命的疾病?
: 然后,要不要继续支持是选民个人的自由。
: 怎样做,才不会违宪?
: 怎样做,才不会侵犯隐私?
: 怎样做,才能在资讯透明与民主法治之间取得平衡?
中选会仅有规定若总统候选人死亡,则选举延期
第 29 条
总统候选人之一于登记截止后至选举投票日前死亡,中央选举委员会应即
公告停止选举,并定期重行选举。
得到癌症的不是啥原罪,也有人得癌症但活个十几年的。
罗斯福大家都知道有小儿麻痺,但他时常被选为美国最好总统
比起那些表面的绝症,我现在其实是比较怕得到HAN病毒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8j-E221VPg
这种病毒真的太恐怖了..可以说造成人类灭绝的可能因素之一,
所幸目前病情只有在台湾散布....只能说大家还是小心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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