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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闻内容︰前南投地检署检察官王全中辞职后参选台中区域立委,担心中选会不予受理登记及检评会移送惩处,向法院声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请求中选会暂时让他登记、检评会不得作评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下午开庭,王全中亲自出庭,主张法官法第15条第2、3项违反宪法保障人民被选举权、参政权等基本权。
王全中(53岁)代表亲民党参选台中市第4选区立委,但他今年9月提出退休,辞职在10月1日生效,因此不符合法官法第15条第2项规定,在本届立委任期届满一年以前,辞去其职务或依法退休、资遣,依第3项规定不得登记为公职人员选举之候选人。
台中市选委会受理登记后,转由中选会审定资格,将在下月13日开会。王担心中选会将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27条第1项第5款之消极资格,认定他不得登记为候选人,另因违反法官法第15条第2、3项规定,恐被依30条第1项第3款由检察官评鉴委员会决议惩处。
他“主动出击”向法院声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暂时保留参选资格及避免被评鉴。王全中主张,法官法第15条第2、3项严重影人民受宪法保障之被选举权、参政权、生存权、工作权、言论表达自由权等基本权,且严重违反必要性、比例性等宪法原则及宪法增修条文。
中选会由两位代理人出庭,检评会则未到。中选会辩称,假处分案违反权力分立,因为行政机关尚未做出处分,就要由法院做出。
定暂时状态假处分之目的在于避免急迫危险、防止发生重大损害,或就有争执之法律关系,能迅速获得相当于本案判决胜诉之结果,以避免不可回复之损害发生或扩大。
定暂时状态假处分是一种“保全程序”,是声请人担忧将来本案诉讼要宣告确定恐耗费时日、缓不济急,因此“需要有能提起本案诉讼为前提”。法官张瑜凤今开庭首先调查“本案诉讼会提起什么诉讼类型?”
王回答,针对中选会未来的审定公告,若受不利的处分,会提起撤销诉讼及课予义务诉讼。但检评会的决议结论不晓得为何,要看内容做不同处理,薪俸要走行政诉讼,但撤职走职务法庭,这就非由行政法院处理。
张瑜凤也说,如果要针对检评会决议结论提本案诉讼,现阶段也提不出来诉讼类型。全案将由合议庭评议后裁定,庭末谕知候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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