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陈佩琪

楼主: zeuswell (zeuswell)   2019-11-30 15:08:58
1.转录标题︰
陈佩琪
1.转录网址︰
https://www.facebook.com/635993403161727/posts/2599072976853750?d=n&sfns=mo
2.转录来源︰
陈佩琪脸书
3.转录内容︰
先生之前有到高点电视台录制一个叫“高点闹新闻”的谈话性节目,他说节目气氛很欢乐
,建议我也去一次,这个月初我真的去了, 节目尚未播出,只记得在节目上讲著、讲著
,有一段让我忍不住掉泪了…
好像是因为100 年的“爱滋事件”吧, 先生在节目上对我说了声:“ 佩琪,谢谢妳
”,又让我想起了那时候…
说到“爱滋事件”是影响我们夫妻后半生最重要的一个事件, 一点也不为过,记得
那时有个关心我们的朋友写了一封亲笔信寄到家里,说先生傻傻的跳出来扛责,这种上亿
的赔偿金不是我们负担的起的,建议我跟先生离婚。不巧最近又有素昧平生的人公开建议
我要跟老公离婚,理由是老公没做家事,要我放生他,还假惺惺的吹捧我说我值得更好的
男人,请问更好的男人在哪里? 要去哪里找? 找到了,如何评估这个人每天会做多少家
事?达不到,再找下一个 ?
在高点节目上曾谈到, 先生若去年没选上市长失业了,我们家就是我煮菜,他洗碗,
夫妻分工经营家庭,现在连任市长了,他照旧每天六点半起床, 七点搭公共汽车上班,每天
忙到十点以后才回家,请问我是否该在傍晚时call他回家帮忙倒垃圾、洗碗、拖地?
先生过去是重症专家, 他的对象都是危急病人,多去巡房几次,多看病人几眼, 病人的
存活率就高些,难道ECMO装到一半, 我该把他叫回来帮忙倒垃圾?况且职业妇女家事勉
勉强强过得去就好了,实不须外人来说嘴。
想选立委,有本事就搞个“家事服务法”到立法院立法去,妳可以规定男人一天必须
做几小时家事,否则老婆就可诉请离婚,或者男人每天需做家事几小时,达不到者就如同
违反婚姻忠贞法一样,会被自动判决离婚 ?看看立法院有多少立委附议赞同妳的提案。
立委参选人不思从法案立法着手,却对人家夫妻的私事说三道四,我们有这种程度的
参选人, 实在悲哀。
选举有抹黑、抹黄战术,古今皆然,但在台湾还有一种特殊的选举花招, 那就是“
顺我者昌、逆我者红”的泼漆抹红战。最近有百位学者因交通政策杠上中央,其中有一位
反射性的说出:“我也是228受难者家属, 难道我会不爱台湾?” 借此撇清不是反对者
就是红的,可见抹红战术被操作到威力之大,已深植人心,人人自危。
台湾这几年来的政治环境与生态, 让人感受从政之可怕,政治路越来越难行,
先生在外头演讲时常说“心存善念、尽力而为”, 回家对我就不会如此文诌诌了“可做
就做, 袂做麦做”,他说自己政治路断了,也不会觉得怎么样,民众大家自求多福就好
了。
去年选举刚结束时,很多县市长都换人了,大败的政党说要检讨,也换了党主席了,
但真的有检讨 吗?或许有吧,检讨当时力道怎么不够大,没一棒就打死柯文哲,如今先
生不跟他们选总统了,当时主打的“黑柯产业链”,今年改攻“ 黑X产业链”,不过哪天
产能过剩时,也不想放无薪假,有做才有得吃,所以先生不小心就会分到一些黑Quota了

(两年前曾和小孩到金门旅游,金门的地形如同一根狗骨头般,四个角落区块都经“台
湾好行”的完整串连,规划成很棒的旅游路线,其实很多地方都足堪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只可惜台湾不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成员,以致一直无法实现列入世界遗产的美梦,建议
本岛民众有空多去走走看看。)
4.附注、心得、想法︰
228家族不一定不爱台湾,不过没台湾价值一定是中共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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