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林国春承认办案有瑕疵???

楼主: wwpf0817 (矢吹浩)   2019-11-25 14:22:35
最近翻到一个很有趣的资料~
关于早期林国春还在当警察的旧闻
这篇曾经在板上出现过
https://www.pttweb.cc/bbs/HatePolitics/M.1450191388.A.BC1
以下截自新闻内文的部分:
联合报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四月十九日 星期六 B4 台北综合新闻
抢绩效 官警涉栽枪、纵放主嫌
北县刑警队第三组 八官警被约谈 小队长蔡庆清遭羁押 六人交保 一人饬回
记者刘峻谷/台北报导
台北县警局刑警队第三组小队长蔡庆清等八名警官侦办一件贩毒案时,涉嫌栽枪办案并纵
放主嫌华明村,士林地检署昨天指挥调查局北机组约谈这八名警官,向法院声请羁押蔡庆
清获准。被约谈的八名官警是:蔡庆清及台北县刑警队第三组侦查员刘熊、陈炫宇、李仁
和、陈志成、龚基华、巡官林国春,和另一名涉案程度较轻获饬回的官警。刘熊、陈炫宇
、李仁和自白犯行,各交保卅万元;林国春承认办案有瑕疵,但否认纵放人犯,和陈志成
、龚基华都交保十万元。
据调查,台北县刑警队于八十九年十一月接获线报指出,华明村、陈明情涉嫌贩毒,华明
村还持有枪械,蔡庆清等官警向华、陈佯称购买毒品,顺利逮捕华、陈等五人,查扣一千
四百余公克的海洛因,却没有找到枪。
警方要求华明村交出枪支,华当场打电话叫太太送来一支四五手枪。华因刚假释,为逃避
罪责,要求陈明情“既犯了贩毒罪,再加一条持有枪械,也死不到那里」,并承诺给安家
费、律师费用等,陈明情答应顶罪,蔡庆清等人明知陈明情顶罪,却予以包庇,只将陈明
情移送法办,纵放华明村及在场的其他人。
检察官邱智宏侦办时,发现这些顶替内情,对陈明情持有枪械部分处分不起诉处分
,另案侦办警方涉及栽枪案,陈明情后来在法院审理贩毒案时,因华明村未依承诺给安家
费、律师费,因而供出替华明村顶罪的内幕。
邱智宏指挥北机组到台北县刑警队传讯八名官警,小队长蔡庆清供称,当时刑警队刚换队
长,要求绩效表现,各组、各小队长都在比成绩,为了绩效,才要求华明村交枪,昨天凌
晨北机组将涉案的官警移送士林地检署复讯,昨天上午九时法院裁准羁押蔡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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