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哪几个政党是挺废死的阿

楼主: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9-11-24 21:49:24
※ 引述《fenway18 (天然本草)》之铭言:
: 大家晚安
: 明年一月就要投票了
: 各政党的不分区都在比烂的
: 我只在意废死这个议题
: 但是这个议题
: 似乎都不是媒体关心的焦点
: 有没有人可以整理出来
: 哪些政党是挺废死的
: 让我可以避开一下 谢谢
这个不用担心,反正叶阿婆一定会进立法院,她会帮忙挡废死的:)
(国民党再烂也不可能烂到不分区只剩一席啦)
我贴一下叶阿婆针对被害者议题写的文章,真的,她比我们想的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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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应邀参加一个节目,被安排与长期主张废死的立委候选人对谈,
我被定位成反废死的代言人。
主持人是知名律师,他谈起在台大法律系的老师,在担任法官时,
曾经判过两个死刑,在他们执行前,特别去探视这两名死囚,确认他们是真凶,
每个法官都担心错判,会让自己成为刽子手,良心不安。
在台湾,随着国际间“废除死刑”的理念蔚为潮流,许多法官对恶性重大的罪犯,
除非是“欲求其生而不可”的特殊案例,绝少做出死刑宣判。
即使连众人皆曰可杀的恶人,法官仍然不愿判处死刑。
民国九八年两公约施行法通过后,更是法界的主流价值!
例如,数年前男子杨忠平被控强盗杀害邻居女子后,搜刮财物,为满足淫欲,
污辱被害人之尸体两次,进而烫煮、支解被害人之尸体,
高院法官认为杨在杀害女子后,仍起欲念对她非礼,
“足证他对该女存有爱慕之意”,认为未达须剥夺生命程度,改判无期徒刑。
出租车司机阙兴华,因细故杀害怀孕的大陆籍女子,将她开膛破腹,曝尸八里山区,
被捕后毫无悔意,甚至发出“还会再杀她一次”的狂言。
这样的凶手,法官也判处无期徒刑。
最近则是八里双尸案凶手谢依涵,三度被判死刑,但被最高法院以
“原审在量刑及矫化可能没详尽调查”,撤销原判发回更审。
法律人谈人权,经常以被告、犯罪人、犯罪嫌疑人为中心,
主要因为“无罪推定原则”乃“世界人权宣言”与“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共同揭橥,以国家机器掌控的人力、资讯、权力、工具等无上的优势,
一旦由刑事司法系统发动对个人的侦查,若缺乏在程序上与正当性加以节制,
很容易为了发现真实,却牺牲了人权,甚至可能造成冤案错判。
然而,被害人在刑事司法体系中的地位相对渺小,
他们的人权没有被法官、检察官关照,完全无法同理犯罪被害人与家属的感受,
更何况有许多被害人生命权早就被犯罪者剥夺!
到底犯罪被害的痛能够持续多久?被害人家属的恨有多长?
即使有形的伤痕能被时间抚平,心头的痛一辈子也忘不了。
除非得到犯罪人真正的忏悔,被害的痛不会消失,
但死囚的忏悔,究竟是真心忏悔,还是只为了换取生机的权宜之计,没人有把握。
死刑存废争议,仿佛在犯罪人与被害人的人权两端拔河,
但是人民心中的那一把尺,正邪的果报、赏罚的度量衡早已决定。
在我们追求台湾成为废死国家之前,司法必须要能看见被害人与家属的痛,
必须要能抚慰这些伤痛,给予罪犯合宜的刑度教化矫正,才是庶民心中真正的公义。
所谓的“非、理、法、权、天”。意思是说,“非”不能胜过“理”,
“理”不能胜过“法”,“法”不能胜过“权”,有权力的人可以改变法律,
但是“权”却无法胜过“天”。
天就是也能保障被害人人权的公理正义!
唯有被害人的人权受到公理正义的关照之后,台湾废死才有实践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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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叶毓兰写的,各位觉得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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