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为何我们不信任中国司法

楼主: want150 (张氏的大号令)   2019-11-24 12:19:58
共谍案目前还处在扑朔迷离的状态,为何嫌疑人
从被吸收到执行职务几乎没有任何间隔,为何
家人人身行动自由没有受限,都只能等待他国政府
的国家机关调查才能做更进一步的判断
但以中国司法判决来作为间接证据的论者
我想提示一下中国的司法制度可不可靠
第一,中国司法大体上继受自俄国,一般来说
统称为社会主义法体系,相较于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
这个体系非常的陌生,但大致上遵循马克思对
西方传统三权分立下的司法权的批评,即司法是为
资产阶级服务而存在,民事法巩固私权,刑事法巩固资本秩序
犯罪学中社会冲突理论底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是立基于
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想法之上而生,虽说仔细讲起来
总不能这么粗略,但考虑到这个版不适合进行
过于小众的学术讨论,我尝试做个小小的总结,也就是在对菁英司法
的不信任之下,司法应当被交由人民监督,而人民专政的体现就是
共产党,故党领导司法的正当性可说是来自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评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就在2017年明确表示中国不该走
西方式的司法独立路线,当时引起很大的争论,中国法律界
对此多有批评,当然中国法律界的批评或可能有私心,
毕竟司法越独立,人民才越有意愿打官司,但核心的争论就在于
司法独立的真正意义在于保障法官审判独立,中国有没有办法
在跳脱西方三权制衡框架的前提下找到保障审判独立的方法
,中国官方多有强调各种机制的保障,例如开到人民家门口
的巡回法院,强调法院对人民的近用性、直接性,但最关键的是
中国共产党党委政法委员会,这个从中央至省、地、县都有法规
依据设立的机构,他们可以监督审判体系行使职权,这个机构的职务多到你无法想像
以下文字让你想像这个机构的神奇之处
...包括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协助党中央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
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
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
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中共中央和中组部考察、管理中央和地方政法部门的有关
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指导地方政法委员会的工作及完成中共中央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这样到底如何施行审判独立,即使在台湾这个相对民主自由的环境,审判独立
都依然是个非常勉强的目标,学者与实务界的文章与论战满天飞,但若试想
无论哪个党执政,若执政党某日宣称要在各级法院成立党部"指导"法官办案,
台湾人到底会怎么想,事情难道总是要发生在自己身上才会痛吗
第三,基于前述,中国的司法院可以说是立法权与行政权的橡皮图章,
搞不好连橡皮图章的地位都没有,只剩吉祥物的功能,中国学者在
2009年的论著"中国的""主义""之争"就批评中国的司法权无法为行政权与立法权
提供正当性的担保,也就是没有其他台面上的制衡机制可以控制行政与司法
,中国司法只能在民事与刑事案件的判决上发挥有限的作用
前几天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反蒙面法违宪,遭到中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批评“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判断和决
定?
任何其他机构都无权。”先不论香港的自治权限为何
这个机构有权立法通过法律与享有对各种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各位可以想一想
如果台湾的制度改为所有立委都享有大法官的释宪权限,会发生什么状况,
在没有外部的程序担保,只有一堆黑箱作业的权力交换式的内控机制下,
台湾人要怎么相信中国人的司法旨追求发现真实与人权保障的均衡
所有以中国司法判决来为中国统治正当性或事实正确性担保的人,
你们可以回答在这个脉络下如何维持审判独立,若无法,又如何说服其他人
相信你们的司法,知乎论坛上都批评你国的侦讯实务没有如美国的
米兰达告知的程序规范,又如何落实2012年始明文规定于刑事诉讼法的
无罪推定原则
所有拿中国判决护航的人,你们有自信捍卫你们的审判独立吗
如果中国人愿意护航,我自无话可说,毕竟国族高于一切
但如果有台湾人还在相信中国司法的公正性,我只能说非常遗憾
言尽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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