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继续护航只会被找出越来越多疑点而已
先别说中国方面的规定啦,假设王刚已经服刑完,可以出国好了
别忘记澳洲入境都需要申请人自己申报过往刑事犯罪纪录
澳洲的官方网站上可是写着
You will not pass the character test if you hold a substantial criminal
record. If you don't pass the character test, you will not get a visa to
enter Australia.
理论上有犯罪纪录根本没法拿到VISA,连入境都没有办法
还有中国提出王先生出生年是1993年,可是澳洲媒体上揭露他的两本护照都是写1990出生
出生日期都兜不拢
再说,如果说他是为了寻求庇护所以谎称是间谍好了,这更是不合理
谁会声称自己是间谍只为了政治庇护? 要庇护的话声称自己是信教的教徒最简单啦,
然后说在中国受到宗教迫害,这操作比间谍稳多了
大家觉得是谎称自己以前是教徒比较简单,还是谎称自己是间谍?
护航的来解答一下啊,但我怀疑你们那边有答案啦,毕竟中国政府还没来得及提供。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等下,我查了一下中国入出境管理法,里面规定有这些项目不得出境:
: 《出入境管理法规定》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
: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
: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
: 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 如果这位王先生的情况真的符合第二条,那为什么可以出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