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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书ˉ欢乐无法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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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无法党 党纪】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党要管党、全面从欢治党。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根据《欢乐无法党党章》,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为违反党之纪律:
一、 不欢乐。举凡哭泣、生气、郁闷等情绪,皆视为违反本党党章。唯涉及重大灾情、人权迫害、国家兴亡之事件除外。
二、 损害党之声誉,致使公众减损本党之评价者。例如:数出政敌的屁股上有几根毛。
三、 在党内搞小团体破坏党的团结。例如:批评党内同志有基因缺陷。
四、 在直播、影片、贴文中暴雷,泄漏党的重大机密。例如:某台北市网红议员于社群网站之大部分贴文。
五、 本党虽为柔性政党,但为维持刚柔并济之形象,如有下列各款情事者,违反党纪。
1. 于各种场合与党外人士讨论是否接受他党之不分区立法委员列名邀请者。
2. 于脑中考虑过接受他党之不分区立法委员列名邀请,并无法举证未曾有过此想法者。
3. 列名他党之不分区立法委员名单者,即使是“被动”替他党出征,亦为违纪。
六、 批评神兽柚子者。
第三条 党员违反前条规定者,应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依下列规定惩处以娱乐大众:
一、 在社群网站公开发文道歉,而且道歉要露出秃头。
二、 扮成王虫逛西门町。
三、 直播吃大便。
四、 神兽柚子到你家搞破坏一天。
五、 协助本党于任意政敌的座车上安装追踪器。
六、 惩处作成一周内,若遭遇不开心之情事,欲公开发言者,应由配偶代为发言;无配偶者,酌扣父权红利或是台湾价值点数。
七、 经中央委员会认定对本党之声誉造成显著损害者,予以开除党籍处分。
八、 党员公开声明退党以致于损及党誉者,例如:荣誉党员自行宣布退党的同时还批评党“守旧、迂腐”,褫夺其自行退党之权利,由中央委员会开除党籍。
第四条 为使党员代表党参加党外活动之奖励,有一致之标准,订定本奖励标准。依区域及欢乐程度,区分为县市级、全国级、国际级等三大类。经审核通过者方可成为荣誉党员。
一、 国际级欢乐赛事。例如:于美墨边界修建围墙、征服宇宙等。
二、 全国级欢乐赛事。例如:神祇托梦参选总统、登记时限于中选会门口徘徊等。
三、 县市级欢乐赛事。例如:将竞选政见无纸化、于议会殿堂以第三人称自称等。
第二章 检举
第五条 本党党员查他位党员有违反本党党纪之情事者,仅得向中央委员会打小报告,不得检举。
第三章 调查
第六条 违纪事件,依其重要程度,中央委员会得为成立特别侦察小组(后称特侦组)之命令。
第七条 本党特侦组调查过程仅依据主观判断,针对当事人之思绪与想法进行审查,不涉及任何相关事实证据,以维护调查之公正性。
第八条 特侦组得于上班时间迳行拨打移动电话联络相关当事人。
第九条 特侦组得视媒体通告费之多寡,于侦查过程中,泄漏侦查进度。
第十条 依一事不再理原则,已立案调查之案件,不再另案调查,一律以已读不回或以“阅”字回复处理。
第四章 申诉及法律救济
第十一条 违反本党党纪而被作成裁决者,不得申诉。
第十二条 本党党纪处分相关之法律程序,以台北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五章 党籍及党权之恢复
第十三条 党员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脱党参选后,不限定时间内当选任一级中华民国公务员者,经中选会公告后,即自动恢复党籍,并颁发“殊途同归”荣誉状。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党中央委员会保有对党纪内容之最后解释权力。
第十五条 若有适用党纪条文之冲突者,由中央委员会决定适用顺序。
第十六条 本党纪由神兽柚子批准后立即生效。
4.附注、心得、想法︰
还真的颇欢乐
然后党纪有点多既视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