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台人香港抢劫逃回台 法部要办

楼主: nightwing (内观自心)   2019-11-06 17:20:32
1.新闻网址︰
https://tinyurl.com/y2x5asdr
2.新闻来源︰
自由时报
3.新闻内容︰
台人香港抢劫逃回台 法部要办
2019-11-06 05:30:00
港媒称“无法可办” 我方驳斥
〔国际新闻中心、记者吴政峰/综合报导〕香港南华早报昨引述
警方消息人士报导,一名台湾籍抢匪10月初持空气枪,抢劫香港
一家位于尖沙咀么地道的钟表行。嫌犯当日上午抵达香港,犯案
后,随即在当晚飞回台湾。据报导,这是继港女箱尸案嫌犯陈同
佳之后,第二个因港台之间没有引渡条例和正式司法互助关系而
“受益”的犯罪人。
3年以上徒刑之罪 刑法适用
不过,法务部昨驳斥港媒此说法,指出依“香港澳门关系条例”
第43条第1项第3款规定,台湾人在香港犯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
徒刑之罪,适用中华民国“刑法”规定,此台籍嫌犯涉嫌在香港
抢劫后返台,现正由我检警依法厘清事实及所涉罪嫌,积极侦办
中,若确实涉及强盗罪嫌,因属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我国本即具有司法管辖权,将依法诉究处罚。
法务部也呼吁港府应提供相关证据,共同打击犯罪,不让犯罪之
人再度逍遥法外。
法部吁港府提供相关证据
香港警方指出,该名台湾男子10月6日上午抵达香港后,假扮顾
客进入尖沙咀么地道一家钟表店,以看似手枪的武器,威胁31岁
的店员,得手2只价值99万港币(约388万台币)的手表后逃逸。
店员追出店外与抢匪扭打,嫌犯脱逃时,所持手枪落地,后来证
实为空气枪。
警方发现嫌犯搭乘出租车前往机场。执法部门消息人员指出,嫌
犯在抵达香港同日逃回台湾;该名嫌犯据悉持有台湾旅行证件。
据报载,港府相关部门虽尝试与台湾方面确认嫌犯身分,但港府
消息人士指称,在现行制度下,该名嫌犯在台湾是“自由人”,
除非他返回香港,否则港方无法要求台方逮捕该名嫌犯,并将他
引渡至香港受审,港府也不会将监视器画面等证据移交台方。或
者,可透过国际刑警组织通缉该名嫌犯,使其一旦前往美国等国
家,即可加以逮捕并引渡至香港。
这起抢案发生于港女命案凶嫌陈同佳在香港获释前夕。港府人士
指称,嫌犯可能因此案意识到台港之间的司法漏洞,因而选择到
香港犯案。
4.附注、心得、想法︰
港媒应该不知道中华民国的法律规定,
才会故意大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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