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本法规定代理人只有两个义务,揭露义务(说清楚讲明白)跟资料保管义务(相关资料有
一定保存年限)
比较重的罚则,除了不遵守这两个规定外,还有就是隐瞒或造假,比方说明明就是
代理人却说我们和国外势力没有任何关系
这法律只要求你乖乖说清楚自己是代理人而已,还有保管资料
如果你能够乖乖遵守,让政府好管控,对于你传播宣传的内容根本没什么规定
还在无限上纲言论自由啊,笑死,这种形式限制去打释宪也只是低标而已,很难违宪啦
还比戒严时期恐怖咧,别笑掉别人大牙好吗
※ 引述《doholi (哈哈~)》之铭言:
: 中共代理人修法重点
: 1.台湾地区的人民、法人或团体,不得与中国的党务机关,或涉及对台政治工作、影响国安
: 的机关,或代理人,从事危害国安的政治宣传,或发表共同声明,违者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
: 或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
: 2.主管机关有事实合理怀疑,如果受询间人未到场、无正当理由不答复,或处陈述,或拒绝者
: ,处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得连续开罚
: 本文撷取于youtube影片,网址https://youtu.be/fuS-EZ_0kps
: 我真的觉得非常有问题,第一,文中的'中国的党务机关',依宪法来看,应该包括台湾的
: 任何政党。
: 第二,文中的'危害国安的政治宣传',这个定义太模糊,如果我说民进党不好,是不是也
: 算呢?
: 第三,文中的'主管机关有事实合理怀疑',什么叫主管机关,教育局?文化部?如果连这些
: 部门都可以'合理懐疑',然后在结合司法审判,台湾还是法制国家吗?人民还有言论自由
: 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