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中共代理人法怎感觉比戒严时期还恐怖

楼主: alex8725 (近鉄バファローズ魂不灭)   2019-10-31 19:50:54
看起来第一条还好,可以明确规范是“国台办”或是“共产党”的,其实只要加一句“
叛乱团体”精神上就胜利了(笑)也符合宪法
第二条问题就非常大了,主管机关?,合理怀疑?这种如此主观的东西很明显违反刑法
的明确性原则,
如版友所说,今天我批评政府的话,如果“主管机关”怀疑我批评政府是受了中国的钱
,我能怎么版?
所以我猜这一条不会过。
※ 引述《doholi (哈哈~)》之铭言
: 中共代理人修法重点
: 1.台湾地区的人民、法人或团体,不得与中国的党务机关,或涉及对台政治工作、影响
国安
: 的机关,或代理人,从事危害国安的政治宣传,或发表共同声明,违者处3年以下徒刑、拘
役,
: 或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
: 2.主管机关有事实合理怀疑,如果受询间人未到场、无正当理由不答复,或处陈述,或拒
绝者
: ,处10万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得连续开罚
: 本文撷取于youtube影片,网址https://youtu.be/fuS-EZ_0kps
: 我真的觉得非常有问题,第一,文中的'中国的党务机关',依宪法来看,应该包括台
湾的
: 任何政党。
: 第二,文中的'危害国安的政治宣传',这个定义太模糊,如果我说民进党不好,是不
是也
: 算呢?
: 第三,文中的'主管机关有事实合理怀疑',什么叫主管机关,教育局?文化部?如果连
这些
: 部门都可以'合理懐疑',然后在结合司法审判,台湾还是法制国家吗?人民还有言论
自由
: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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