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燃煤许可展延限缩 地方政府批“老虎牙齿

楼主: cheng19420 (宰宰)   2019-10-31 10:07:12
环保署近期修正“固定污染源设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许可证管理办法”,禁止地方政府在
操作许可证加入其他事项,连同去年空污法修正,将许可证展延期限从5年以下限缩为3
至5年,让地方政府抱怨,许可证核发、展延是地方管制污染源的重要武器,新修法规像
拔掉老虎牙齿。
针对地方环保局抱怨许可证不能注记其他事项,环保署空保处长蔡孟裕表示,这是去年
空污法修正后所授权的规定,希望地方审查作业可落实法制化,让地方或业者都有可遵
循的一致性基准。但若地方需要加严排放污染物的标准,也可依空污法20条提出申请,
环保署审核通过后就可执行;其他有助于空污的修法意见,只要技术可达到,都很欢迎
提出。
至于去年空污法修法将许可证展延期限从“5年以下”限缩为“3至5年”,蔡孟裕指出,
主因是要维持制程的稳定性,若只颁发半年或一年的许可证,操作容易不稳;且即使是
空污法修法前,有95%的许可展延都是直接给5年,除非重大违规、或被特别纳管的少数
特例厂商,才会只给1年的短期展延,因此修法后对实务影响不大,也可以取得地方跟业
者的衡平。
台中市府与台中火力电厂的空污大战,从前市长林佳龙开始,前年下旬中火申请许可证
展延时,台中市环保局先大动作退件,后来把中火的操作许可证由5年缩短为两年,并要
求中火得符合台中市生煤管制条例,在期限内减煤四成。
现任市长卢秀燕上任后,对中火管制力道更严格,呼吁中火汰换老旧机组,稽查方向从
空污转向放流水污染,今年已七度开罚,累计罚金高达8500万元,台电反呛市府“为罚
而罚”,双方关系剑拔弩张。
地方政府发现,环保署去年修改空污法,第30条有关操作许可证的展延年限规定,由原
本的5年内修改为3至5年,以目前台中市环保局核发给中火的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依照
新法下次展延时,至少得核发3年。
环保署上月底修改操作许可证管理办法,近日到各县市办理讲习,稽查人员也发现,新
版第43条规定,不得变更操作许可或燃料许可内容,换句话说,地方政府不得在许可证
加注其他事项。
第一线稽查员表示,中央修改操作许可证的年限,又禁止加注其他事项,等于拿走地方
政府的武器,变成“没有牙齿的老虎”。基层质疑,过去有些县市只同意许可证展延1年
,或附注要求改善污染防治设备等,常引起业者抱怨管太多,环保署修法有迎合业者之
嫌。
新闻来源:udn
新闻网址:https://udn.com/news/story/7238/4134903
备注:还有1450在护航说台中要求旧机组该除役不能备用,现在看看民进党政府这样搞
,逐步收回地方政府的证照权,像台电这样的恶毒官方机构根本就没办法管了,再投民
进党 大家就一起用肺发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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