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揭发贪污却第一个遭免职!竹县议员谈戴

楼主: cores (24番)   2019-10-30 19:11:58
揭发贪污却第一个遭免职!
竹县议员谈戴立绅案:这样没人敢讲话,都会为了生存而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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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传媒 谢孟颖
“如果新竹县政府要继续维持这样,寒蝉效应都还是会在,
这样没人敢讲话,大家都会为了生存而闭嘴!”
今(30)日中午立院将对俗称“戴立绅条款”之《公益揭弊者保护法》进行党团协商,
然而法案相关者、揭发公部门弊案之前公务员戴立绅却恐怕无法适用法规复职。
对此,新竹县议员连郁婷于上午民间司改会记者会表示,
事实上有8成以上的弊案都必须透过内部人员来揭发,
若戴立绅无法复职,就是提醒新竹人,
“有个人因为揭弊无法复职,到现在都还没收入。”
本日上午,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对于即将进行党团协商之《公益揭弊者保护法》
举行记者会,盼能完善法案。本案又称“戴立绅条款”,
起源系2012年因为揭弊获得免刑、却因为《公务人员任用法》
遭免职的前新竹县家畜疾病防治所基层人员戴立绅,
而据过去民间司改会对戴立绅进行之专访,
戴立绅长期面临长官要求巧立名目报帐、买相机报维修费、用公款买鸡肉分发等情事,
尽管戴立绅曾提出质疑,却得到课长回应:“叫你做就去做,问那么多干嘛?”
在一次采购鸡肉案里,戴立绅遭提醒可能会有违法、被办贪渎,这时戴立绅便想:
“不知道有犯罪就没办法,只好配合长官……知道那阵子很煎熬,
有违法被抓出来不就很难看,如果有人跟我儿子说‘你爸爸贪污’,那不是很可耻吗?”
“我自己有涉入应该不会去检举,
再怎么想维持正义,还是要顾肚子、顾家人、顾颜面……”
虽然戴立绅说到基层公务员揭弊之煎熬,
最后仍选择在2012年进行揭弊与自首,2015年获得免刑,却也因此失去工作至今。
指揭弊者存在极其必要 教授提“三保”
本日记者会上,参与法案讨论之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教授林志洁表示,
揭弊者应该要有“三保”,即身份保密、人身安全保护、工作保障,
问题是现今台湾揭弊者其实连“一保”都没有,
一旦进行举发身份就会曝光,各种来自职场的人身攻击也如潮水般涌来,
即戴立绅过去遭受同事霸凌的状况。
林志洁提醒,一个揭弊者可以节省政府极多预算,甚至可能
避免重大交通事故、食安问题,揭弊者的存在极其必要,
问题是:若法案不周全、无法保障揭弊者,谁还愿意再出来揭弊?
又因为揭弊者与《公务人员任用法》绑在一起,
戴立绅虽然因为承认事实获得免刑,却也是所有共犯里面第一个遭到免职的,
其他被接弊的人因为继续上诉,竟还可以继续当公务员,
而戴立绅案虽然衍生出《公益揭弊者保护法》,
因为目前规范不溯及既往,戴立绅恐怕无法适用。
“戴立绅的贡献有目共睹,因为他的关心我们有这法案,
我们应该要鼓励公部门人员不要怕丧失工作、不敢揭弊。”林志洁提醒。
新竹县议员连郁婷则说,近期在新竹县之竹东、横山乡都有贪渎案发生,
甚至有乡长公务处被搜出家里有几十万现金、疑似贪污证据,
可见新竹县肃贪工作刻不容缓,而最简单的处理办法,就是让戴立绅赶快复职,
否则:“新竹人都会记得,有个人因为揭弊无法复职,到现在都还没收入!”
连郁婷提醒,8成以上公部门弊案都是需要透过内部人员接弊,
若竹县政府不让戴立绅复职,表示寒蝉效应都还在,没人敢讲话,
所有人都会因为生存而闭嘴。
戴立绅:这对我们来说就像是揭弊的解药
对于即将进行协商之《公益揭弊者保护法》,
戴立绅本人则表示,
希望法案可以更完善一些,其一是希望不只保护已经揭弊的人,
也希望可以设置“揭弊者保护官”,用意为保护出来揭弊的人,
“因为这个人出来不知道会碰到什么样的为难,需要保护官让他走出去。”
此外,参考法律学界专家意见,希望可以放入检察官对揭弊人做“缓起诉”处分,
也应避免调查过程让揭弊人身份曝光、受到沉重心理压力。
对于揭弊者复职一事,戴立绅也希望法条上的“得”改成“应”,
让举发贪渎案的公务员能顺利回归职场。
“这对我们来说是揭弊的解药嘛!
我认为是个旭日条款、阳光法案,应该更阳光一点,
不用绑手绑脚、做得好像很有缺憾。”戴立绅说。
民间司改会负责释宪工作之律师张凯婷表示,
戴立绅遭受状况与人民对社会正义的实质期待有落差,
目前司改会希望透过释宪程序修正违宪法律,但目前也有《公益揭弊者保护法》,
希望能并行修正不合理状况。
民间司改会办公室主任萧逸民则提醒:通过一个鼓励揭弊者的法案,才是好的揭弊立法。
4.附注、心得、想法︰
https://www.facebook.com/jrf.tw/videos/10156789757499077/
事实上有8成以上的弊案都必须透过内部人员来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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