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应该禁止大庭广众,穿着色情猥亵的服装

楼主: oftisa (oo)   2019-10-26 15:48:39
应该立法禁止穿着色情暴露(当然包括什么都不穿)的服装上街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色情、猥亵,更何况大庭广众有各种年龄层的人
不应该荼毒未成年人
一定会有人把自由拿来当借口,但是自由就是不应该影响别人的自由
私底下要怎么样是一回事,公众场合就应该符合公众的共识
一定会有人把外国如何如何当成借口,但是外国也不允许色情、猥亵
有很多随随便便的人,老爱拿外国如何如何当借口,但大部分都是幻想中的外国,假的
而且台湾爱滋病感染率太高,不符合比例的高
爱玩情色的人,卫生、性安全的观念太差;却只宣扬色情而已,问题很大
为了不隐瞒病情,所以得病可以用健保
但是还有违规、隐瞒,甚至故意传染的话,就应该取消健保,甚至可以公开资讯,避免受害
包含情趣用品店、色情DVD店,都应该禁止开设在马路边
不能让人经过就看得到,至少要在二楼以上,或是地下室
卖春也应该加强管制,但是不炒作产业化
只是解决社会问题,避免性病蔓延,但是不扩大化
荷兰就是性产业化,才会成为欧洲人口贩卖最猖獗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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