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Live] 村长提告高雄市议员黄捷违反国安法

楼主: amaru03 (Amaru)   2019-08-12 07:48:09
※ 引述《kyon623 (昕)》之铭言:
: ※ 引述《ipapa ()》之铭言:
: : 1.LIVE网址:
: : https://youtu.be/8i_vH-MrET8
: : 2.LIVE名称︰
: : 提告高雄市议员黄捷违反国安法
: : 5.附注、心得、想法:
: : 快速翻了一下国安法
: : 第 2-1 条
: : 人民不得为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为
: : 下列行为:
: : 一、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
: : 二、泄漏、交付或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图画、影像、消息、物
: : 品或电磁纪录。
: : 三、刺探或收集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图画、影像、消息、物品或电
: : 磁纪录。
: 法条真的写的很鸟,但应该是告不成啦
: : 人民不得为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
: 这句话是指 外国、大陆、香港、澳门、境外的敌对势力,
: 不然的话你捐钱给国际红十字会,不也是资助“外国”“组织”,也犯国安法了??
: 反送中应该不是“敌对势力”吧??
我就不说到底会不会起诉甚至判刑啦
但是你中文这么差、标点符号都看不懂就不要乱讲
“人民不得为外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
这句话的对象有很多个
1.外国
2.大陆地区
3.香港
4.澳门
5.境外敌对势力或其派遣之人
有五个
单就法条来看真的有犯罪嫌疑
可是这法条看起来满烂而且不合时宜的
你有个部分讲的没错
如果为上述五个对象做那些行为就犯法
那之前国外地震海啸等等的募捐不就也有犯法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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