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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蔡依橙阅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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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 Uber EATS 很方便,也提供了消费者多一种外送体验。
但当我们一直在要求,那些“万恶的资方”要提高工资、确实保劳健保,为职业相关风险与灾害负起责任、减少工时、一例一休、不准超时加班的时候。
这个社会却用过于友善的态度,在面对 Uber EATS 这样的服务,认为这种是潮、是共享经济、是时代潮流。
却刻意无视 Uber EATS 的外送员没有劳健保,在路上伤亡没办法申请职灾,几乎没有保障。
论者常说:“不爽不要做啊,是你自己要去当外送员的,Uber EATS 又没强迫你?”
说这句话,跟之前大家认为的万恶资方嘴脸,不是一样吗?
那些承担劳基法一例一休后上涨人力成本的公司,如果说出“不爽不要做啊,是你自己来应征的,公司又没强迫你?”你觉得可以接受吗?
只是这个 Uber EATS 资方有个好看的 logo、方便的 App、让你不用出门就能享受餐点,社会的一切看法就改变了吗?这么容易被收买?
社会的这种两面性,会使得“万恶的资方”逐渐减少全职员工,改用承揽,并美其名为“合作伙伴”。
怕空服员罢工?那就改称“合作伙伴”,开发 Uber CA,叫你自己买两套制服,然后有缺才用 App 找你。
怕餐厅员工不作了?那就改称“合作伙伴”,开发 Uber Server,叫你自己买两套制服,然后有缺才用 App 找你。
这样我们就不用修什么劳基法,保障什么权益了,什么都由网络新科技媒合,大家可以挑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自由选择,“不爽不要做啊,是你自己来应征的,公司又没强迫你?”
当我们要求每个创业者(万恶的资方)必须为提升工资、提升劳动环境努力时,或许也要用同样的标准,去检视像 Uber EATS 这样的“所谓”新服务。
4.附注、心得、想法︰
人类是不是很矛盾
想要左派的高保障,又想要右派快速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