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器公务员贪污
会讨论这个议题是真的很想解决贪污。
我把贪污的族群分成三类
(1)选举出来的民代、地方首长(政务官)或者被指定的董事长
(2)地方或中央公务员,国家考试或著专业能力进入。
(3)选举出来的民代与公务员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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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1)与(3)的贪污,有机会被政敌爆料并交付给检察官证据,同时,选民可以用选票下架贪污的政治人物。因为(1)与(3)有选票的压力,所以这可以透过其他监督的政治人物去爆料。
但是今天是想讨论第二类,公务员的贪污,先不要无限上纲到地方首长,或著一些空降的董事或著长官,有参一脚,只讨论中高阶主管的公务员。
为什么只想讨论第二类呢?
因为公务员贪污,并没有背负选票的压力,负责单位的行政长官却有其选票压力的政治人物。
最麻烦的点是待在某个单位十到二十年以上的中高阶主管,这种对于整个公务系统运作非常熟悉。平常为人海派,对人非常好,但是就是在做游走在贪污的灰色地带,其实就情感上,同事或下属会非常挺这类的主管。
除非有在同单位互相竞争对手去监督,否则这种模式会继续延续下去。
请问这种国家机器中高阶主管的贪污有办法有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