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沈伯洋

楼主: vikk33 (陈V)   2019-07-27 16: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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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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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刑事政策的角度来说明好了。
日本过往有黑道的问题,若要解决,当然可以一味地加重刑责,如伤害、高利贷、强制罪
、共犯认定等等,都可以让黑道犯罪越判越重。
然而,日本有另外一套作法,叫做“指定暴力团”,也就是说,在符合特定要件之下,国
家直接指定你这个团体是“暴力团”。一旦被指定,要揭露非常多组织的内部资讯、金流
、人事等等,不揭露还要处罚。
而被指定的暴力团,连租房子都变得困难,当时间接导致几个黑道团体的裂解。这种程序
控管的方式,某种程度(但不完全)控制了黑道势力。
那么,一旦被指定成“暴力团”,纳入政府的管制之后,杀人放火要不要处罚?当然还是
要。会不会因为被指定成暴力团,做的事情就合法化?当然不会。
而且更进一步来说,在犯罪学中,黑道会形成一定有他的原因。你一味地处罚,就是地下
化,若能够协助黑道转型,知道他的需求,才能更进一步让社会导向法制正轨。
最后,可以在不用一直送人去坐牢的情形下,把事情处理好。
如果只是一直增加刑责跟禁止规定,那就是等到杀人放火都发生了,才来处理(把犯罪者
/替罪者送进监狱),那为什么不在前端就先处理呢?
当然,前置的行政作业会有执法discretion风险,日本这方面也不是全部都做得很好,因
此要怎么分配权力就很重要,这是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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