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试图用“超买”取代“走私”的心态。

楼主: windmax1 (I do my best)   2019-07-27 14:31:37
我们先来看看最简单的走私一般定义
“走私,是指携带未经落地海关检查及报税的货物过境之非法行为。”
在八卦看到一篇爆文解释说因为香菸是管制物品所以不算走私
OK,让我们再来看看“惩治走私条例”这条法规怎么写
第 1 条
为惩治私运政府管制物品或应税物品之进口或出口,特制定本条例。
香菸不算是管制物品是吧?总他妈算是应税物品吧??!
接着呢,法匠又扯说,因为没有具体刑责,应税物品这条并不算数
干你妈的都给你鬼扯就好了。
政府侧翼网军想利用超买掩盖走私,试图带风向的心态就已经很恶了
还在不停跳针硬凹
恶恶恶恶恶恶恶恶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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