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我想这个定义很明确

楼主: kapasky (伪卡巴斯基)   2019-07-26 18:59:37
菸酒管理法第6条规定,在未取得许可执照而输入的菸品,或有许可执照输入却未向海关
申报之菸品为“私菸”。
同法第45条第2项,“输入私菸、私酒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二十万元
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金”。
好了,请问这一万条菸有没有申报,请直接回答Yes/ No
我不知道定义这么清楚的东西有什么模糊通融的空间,整条法律也没有写有什么特权人士
(包括总统在内)可以豁免,更别说国安局还是侍卫?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