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现在政府动不动就要告人?

楼主: brella (府城严选臭懒趴)   2019-07-25 20:59:47
每次看到韩粉、蓝共拿“言论自由”在护航,我就觉得
好笑,言论自由是这样用的?
节录台湾台南地方法院 108 年易字第 226 号刑事判决部分
内容如下:
按言论自由为一种“表达的自由”,而非“所表达内容的自由”
,表达本身固应予以最大之保障,任何见闻及想法都“能”表达
出来,但所表达的内容,仍应受现时法律之规范,表达人应自行
负法律上之责任。
够白话了吧?我懒得去找最高法院有无类似说法,不过这种易字
辈的能上诉到最高法院也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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