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台湾的历史共业真多

楼主: takuminauki (蚊子)   2019-07-25 14:19:33
※ 引述《IDfor2010 (116)》之铭言:
: 1. 教授集体贪污案,搞到最后一次让所有大学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学生等除罪
: 2. 国旅卡诈领案,有将近2000多名公务员涉案,最后1500人认罪换缓起诉
: 3. 工辅法,农地违章工厂展延效期
: 4. 大直大弯商业宅解套
: 5. 还有更之前的,中南部绿营地下电台,辅导合法
: 6. 司法官虚报加班费,只是行政惩处,不会被判贪污罪。
: 但是其他一般公务员虚报加班费,会被用贪污罪判刑。
: 7. 教授干女学生好像是学术圈内的福利。
没办法
就是官僚文化、差不多文化
没有落实法治,还有华人特有的人情文化
一堆人就是便宜行事
反正我这承办人顶多干3、4年,短一点1年多就闪人
运气好就没事情
看谁衰到他手上的炸弹爆炸
像余文就是阿,你也不可能跟会计单位口头报帐阿
你也不能跟长官马英囧拿发票
那就是随便拿发票来报,反正前面大家都这么做,我也做
特别费案爆发,摸摸鼻子去坐牢
结果当事人-马英九市长特别费无罪,这司法真的是很无言...
马英九真的是司法无敌,怎样都无罪
只能说司法改革不能再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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