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韩粉涉造谣台南淹水自认没事 律师:太天

楼主: livi362 (狼)   2019-07-22 18:12:25
韩粉涉造谣台南淹水自认没事 律师:太天真
1.新闻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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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来源︰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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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蔡文居/台南报导〕一名家住台南的罗姓韩粉拿去年台南及高雄淹水的照片,涉嫌
在脸书造谣台南淹水,被台南市政府水利局提告,台南市刑警大队今日传唤他到案制作笔
录,他自认贴文没标注日期,不觉得会触法,迄未删文。执业律师刘砚田则认为,他想法
过于天真了!。
罗姓韩粉日前在他个人脸书共张贴4照片,台南市府认为一张是去年新营的淹水照,另一
张照片则明显张冠李戴,将高雄淹水照当成是台南淹水照,根本是假讯息,已违反灾害防
救法第41条第2项“明知为有关灾害之不实讯息…科新台币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及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
刘砚田表示,罗姓男子辩称贴文未标示日期,这部分是否构成散布谣言,确实仍有待商榷
。但是,依右下角照片内容呈现的高雄市议员邱俊宪看板,足以一望即知与台南无涉,该
照片所呈现的淹水灾情既与台南无关,且为一般人稍加注意即可发现,但行为人仍于脸书
张冠李戴指为台南淹水灾情,实已有散播不实灾害及谣言等情事,这部分恐怕已构成了违
反社维法。
另外,罗姓男子的行为应该也与灾害防救法第41条第2项无关,但反而可能涉及刑责较重
的第41条第3项“散播有关灾害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刘砚田说,由于罗姓男子贴文是同一行为,如两罪都成立,基于刑罚优先原则下,则以较
重的灾防法论处;若不构成违反灾防法,则还有社维法的行政罚责可处理。
4.附注、心得、想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00万以下罚金
听说46岁临时工 与家人同住是吧
都一把年纪还这么天真 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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