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国民党台北市长参选人丁守中认为去年11月24日大选,有多项违法疏失,提出选举无效
之诉,要求台北市长重新投票,一审台北地院判丁守中败诉。丁守中上诉二审拼逆转胜
,高院18日首度开庭,但高院法官黄若美对于丁守中律师团未提出新证据、新主张感到
不满,认为准备不足,要求律师团备齐资料后再开庭,“否则何必上诉到二审?”
本案依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全案上诉高院后,要在6个月内审结,高院在6
月3日收到上诉案,依法要在12月3日前宣判,且二审宣判即确定,不得再上诉第三审。
由于本案受命法官黄若美已经确定在8月28日调任新北地院,本案将由其他法官接任审理
。但为免拖延审判脚步,黄若美仍尽责的进行准备程序庭,希望接任的法官能更顺利审
理本案。
本案一审判决丁守中败诉后,丁守中上诉二审。全案于18日上午10点于高院民事庭首度
开庭审理,丁守中解除委任一审的律师团,改委任陈晓云律师担任辩护人。陈晓云这次
庭讯时,提出的主张为公投绑大选、下午4点投票截止后仍边开票边投票、弃保等,与一
审相同的主张与证据。对此黄若美当庭对律师团表示,这些都是前审就已经提出的证据
,是否有新主张与新证据?
至于被告的中选会也没多好,对于丁守中起诉的内容,中选会也维持一审的论调与证据
,并未特别提出新证据,这也让黄若美当庭提出询问是否有新主张与新证据?黄若美认
为两造律师准备不足,分别各给二周时间准备资料,并具状陈报。黄若美特别要求丁守
中律师团必须具体说明中选会及北巿选委会分别的违法情形、违反何种法令,另外中选
会及北巿选委会须就对造说法,具状表示意见,不能仅以一审判决内容带过,“否则何
必上诉到二审?”
新闻来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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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丁丁怎么还活在过去啊,真的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