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民进党领导的中华民国法律上还是要统一的

楼主: AskWhat (问沙小......朋友)   2019-07-14 01:05:53
外蒙是否为我国固有领土,原来陆委会发个新闻稿就可以改变啊?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从民国81年09月16日发布,同年09月18日实施以
来,在施行细则第三条中就把‘大陆地区’包括中共控制之地区及
外蒙古地区,直到民国91年01月30日修改施行细则时,才将‘外蒙
古地区’删除?(资料来源:http://bit.ly/2lfAknt)
为什么包括外蒙古地区?
因为我国直到民国81年还是认为外蒙是我国领土;
为何民国91年行政院修改施行细则(连立法院都不用),
外蒙古就不见了?丢掉我国领土固有之疆域,改个细则就不见了?
若真要依‘外蒙古是否为中华民国领土问题说明新闻参考资料”的
标准来认定领土。(资料来源:http://bit.ly/2ld9sEz)
一、
民国35年我国宪法制定公布时,蒙古(俗称外蒙古)独立已为
我政府所承认,因此,当时蒙古已非我国宪法第4条所称的“
固有之疆域”。外交部虽于民国42年提经立法院决议废止“中
苏友好同盟条约”,但并未完成宪法领土变更之程序。
评:政府承认外蒙独立,外蒙就独立了?不用经过国民大会决
  议之程序?那现在政府要是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那
  大陆地区,是不是就独立了,领土就不见了?
二、
民国91年1月30日行政院发布修正两岸条例施行细则第3条,将
原条文“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所称大陆地区,包括中共控制之
地区及外蒙古地区”,修正为“本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施行区
域,指中共控制之地区”,已不包含外蒙古。
评:改细则就可以把外蒙丢啦?那改细则就可以把大陆地区丢
  了?连立法院都不用。
三、
外交部在91年7月8日函示略以:“蒙古已为主权独立国家,且
为联合国会员国之一。国际法上国家之承认,原则上属于‘无
条件与不可撤回的’,当时承认之相关要件迄今仍存在。”
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主权独立国家?不但是联合国会员国
  ,还是常任理事国,我们要不要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交部发个函,都不用经过国民大会,外蒙就不见了,那
  现在小英政府的外交部可以发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个
  主权独立国家,把大陆地区丢了吗?
四、
行政院92年04月16日第2834次会议院长提示:“(一)蒙古国
早就是一个主权国家,并且是联合国的会员国,与全世界一百
多个国家有正式外交关系,我国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自应尊
重国际社会的共识。故“蒙古国”为我政府所承认之国家。”
 
评:行政院长就可以把外蒙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个主权独
立的国家,我们就要尊重国际社会的共识,承认中华人民
共和国是个国家吗?
结论:
照这样的逻辑,外蒙丢掉,改个施行细则就可以了,那么现行
的大陆地区定义是‘中共控制之地区’,若大陆地区改成‘台
澎金马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或是删掉施行细则第3条,因
为关系条例第2条,就是‘写大陆地区: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
华民国领土’),那将来还找谁统一?台湾地区以外还有中华
民国的领土吗?
当然,如果中共承认自己是台湾地区以外的中华民国领土,那
么我中华民国就只好统一它了。
PS: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2条 http://bit.ly/2ldSeXI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
第3条 http://bit.ly/2ldSC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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