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前总统马英九涉泄密案 高院更一审今判无

楼主: tmacor1 (卖冰淇淋的车子)   2019-07-12 10:11:02
前总统马英九涉泄密案 高院更一审今判无罪定谳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前总统马英九涉泄密案,高院更一审今判无罪定谳。
备受瞩目的前总统马英九涉泄密等案,一审获判无罪,高院改判4月徒刑,经最高法院撤
销发回更审,高院更一审仅开两次庭即审结,相当罕见,虽然马庭讯坚称清白,但检方指
控马涉案事证明确,应判有罪,高院更一审今判无罪,定谳,马英九未聆判。
特别的是,马被控泄密罪等3罪,原本都是3年徒刑以下之罪,高院判决后即定谳,因大法
官前年做出释字752号解释,“针对一审无罪、而二审判有罪”的被告,应给予被告一次
救济机会,促成立院修法改为得上诉最高法院,而马案被撤销发回更一审,判决后就定谳
,即为一例。
更一审时,因无证据有待调查,或传讯证人,仅在2月召开准备庭、6月召开审理庭并立即
言词辩论,马英九主张,只以口头、简要方式向时任行政院长江宜桦、副秘书长罗智强说
明司法关说案报告内容,目的是为稳定政局,一切合宪、合法。
高检署检察官周士榆论告批评,马英九泄密等事证明确,也违背曾宣誓保障通讯监察的承
诺,竟将原本只能做为侦查犯罪的通讯监察资料,挪为政治目的使用,“此为通讯监察不
可碰触的红线和底线”。
此案源于2013年8月31日晚,时任检察总长黄世铭向马英九报告所谓司法关说案的专案报
告后,马将相关侦查秘密泄漏给江宜桦、罗智强;此外,马还教唆黄于9月4日向江泄密,
遭北检依刑法泄密等罪起诉。黄已被判刑1年3月徒刑定谳。
台北地院独任法官唐玥虽认定马有泄密行为,但马是行使宪法第四十四条的“院际调解权
”,是依“法令之行为”,可阻却违法,判马无罪。但高院合议庭审判长江振义、受命法
官许文章、陪席法官潘翠雪认定此案并无“院与院之间的争执”,马也未召集院际调解,
马罪行明确,改判4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年一月撤销发回高院更一审。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2850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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