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抢救双子星案最优资格南海声请假处分失

楼主: unknown (ya)   2019-07-11 18:49:40
联合
抢救双子星案最优资格南海声请假处分失利
香港南海控股去年底拿下台北双子星开发案,但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上月以涉及国家安全
议题等理由,驳回设立台湾南海发展公司案。南海发展为保留最优申请人资格及开发案,向
法院声请假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声请与法律规定要件不合,驳回声请,可抗告。
香港商南海发展公司及马来西亚商马顿公司,参与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办理的双子星开发
案招标甄选,去年12月28日,捷运局将南海评选为最优申请人。
今年1月,南海向投审会申请汇入相当于新台币10亿元等值外币,投资设立台湾南海发展公
司案,以便以此新设专案公司,但投审会认定南海发展与中国关联极深,依照外国人投资条
例第7条,认定不利国家安全,6月26日驳回申请。
南海认为,投审会驳回其等投资申请违法,且捷运局原设定应于今年7月10日以前办妥新设
专案公司事宜,恐因投审案未通过而可归责于南海致未能遵期完成,将导致南海丧失以最优
申请人地位参与开发案资格,认与捷运局间有公法上法律关系争执,将致其等受重大损害而
有急迫危险。
因此,声请法院为定暂时状态假处分,请求命捷运局于本案判决确定前,应展延南海于开发
案中设立新专案公司期限,且不得废弃最优申请人资格,并不得核准次优申请人递补签订投
资契约或重新公开征求投资人,也不得废弃开发案。
法院认为,南海的最优申请人资格,是否因因逾期未办妥设立新专案公司与签约事宜,而有
丧失并另由次优申请人递补危险,系于捷运局对投审会驳回投资申请决定是否可归责于南海
的判断,以及其是否依投资人须知规定再展延南海设立新专案公司的期限。
就此而言,鉴于南海已经申请捷运局展延期限,以便继续保有最优申请人资格,得以参与开
发案,有待捷运局作出决定,就可以适当避免丧失最优申请人资格的危险。
南海并未释明与捷运局间就此等公法上法律关系存有争执,也未释明最优申请人资格有因此
争执存在而有遭侵害的急迫危险,与声请定暂时状态假处分的要件不合。
法院指出,南海主张定暂时状态假处分要防免的重大损害,并未释明是必须透过假处分紧急
定暂时状态,否则将来等到本案诉讼程序终结就难以回复,此点也与声请假处分的要件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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