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死刑之前-我们再多想三分钟】
昨日的新闻,一名凶嫌砍杀铁路警察的事件,擒匪的员警伤重殉职,相信大家都很难
过,也在此对英勇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员警致上最高的敬意。
难过之余,很多人开始质疑,是不是法律太宽松、太多恐龙法官,甚至认为是不是因
为推动废除死刑,导致凶案发生。
◆ 让我们问自己2个问题
1. 你会为了一百多元杀人吗?
2. 你会因为“觉得”刑罚不重就砍人吗?
──或者说,你觉得他会因为刑罚很严峻就不砍人吗?
有些人可能体会过人生里有些时刻心理像是空的,被掏出来全掏空的那种,可能是遭
遇了生命的低潮、甚至罹患精神疾病,这个时候的人,是根本不会在乎──也没能力去在
乎──任何社会规范的,生命中的所有都是虚幻的,就是一个魂不附体的人,他所想的,
正常人难以理解,于是,就会成为正常人眼中的恶魔。
◆ 生病就可以减刑或无罪吗?
首先,要主张刑法上的精神障碍减免刑责,是要法官实质审查的,不是很多人觉得空
口说说就可以减刑。而且为了慎重,实务上大多请专业的医师做详细的鉴定才下定论(相
信我,正常人绝对不会想为了减刑而让自己罹患精神疾病,或者有能力装到能骗过医生,
那是非常痛苦的)。
而且,据报导资料,郑姓嫌疑人有躁郁症,而自行停药二年,依据刑法规定,在自己
故意或过失自陷精神障碍的情形下,可能无法主张减刑。
◆ 不能开枪打他吗?
本案是在近距离发生冲突的,警察无法预判嫌疑人有持刀的情形下发生的,根据美国
警官提出的21英呎法则理论,在近距离内枪枝根本没办法胜过刀匕,更何况在人多的车厢
内,更可能伤害无辜。
◆ 他这么可恶,我们可以处死他吗?
首先,依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形下可以。
死刑,之所以可能有用,是因为正常人惧怕他,当有人没能力在乎或不惧怕他的时候
,就算是再残忍的刑罚,都是没有用的。法律的正义有极限、死刑也有极限,不是万灵丹
,再杀更多人也没办法加重了(你没听错,死刑可能鼓励犯罪),最可怕的是,关了、杀
了,相同的事件还是一样会出现。
政府的责任,应该首先接住所有在人生意志力边缘即将掉落的人;真的有悲剧发生了
,刑法才有办法用来隔离危害社会的并矫正失常的人。
你可能忘了,不到一年前,法务部才执行枪决。
盼到被告枪决,嚷嚷着判死刑的大伙满意了、走了,真是大快人心、正义终于获得伸
张!但在另一角,被害者家属还是在没有赔偿的日子下,要过完一生。而比起受害者家属
的遭遇,是应该最令人不寒而栗却再再被忽略的,下一个杀手,还在我们“正常人”之中
,而“幸运”一点,可能是就在你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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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想要的正义实现了、满足了
有人却仍终日在暗地里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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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些医生朋友在分享,
干他妈的到底执行死刑跟预防犯罪有啥冲突?
一个是前端预防一个是事后隔离,到底在自以为清高什么?
很多人都说民进党没有说要废死,但是干他妈的我的一堆支持小英的朋友都支持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