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的标题应该要被叫做
【火车逃票者 - 贪污的政客与司法官、邪恶的律师 - 和被刺死的警察】
我们都知道:
如果当你没旅费或是身上没钱时,你可以去找警察局,登记下,警察会给你一笔车资,
或带你去车站、港口搭车搭船,或是直接载你一程送你回家。
警察给你的这笔车资,你是不用还的。
但法律容许你向警察机关的求助行为,你只要提出要求,登记一下就行。
但法律却不容许私人迳自逃票,去省那几10元或几百元的行为,因为损及台铁的商业利益。
其实台铁到现在为止,仍然有不少逃票的行为,例如用区间车票价搭乘自强号。
只要以低坐高,或是完全逃票不付钱,都算逃票。
但逃票只是10元、几10元、几百元。
这比起台湾政客、司法官的巨额贪污,实在是小额很多。
他们还能站在道德制高点说三道四,审判你。
法律其实更多的是在矫正庶民的贪小便宜行为。
但现在问题是为了一个几10元、几百元,比起政客司法官的巨额贪污还微不足道的事情,
死了一个24岁的年轻警察。
如果我是那位年轻警察,我就干脆自掏腰包帮那位乘客补票算了,这样不是简单多了。
这个社会充满了各种怪异的思想
正义,有时候很廉价、很微不足道,有时候就死在这种廉价、微不足道、很坚持的正义上。
那如果,我站在道德和人性的坚守上,我认不认为该名24岁警察该不该被颂扬
在正义和社会道德的价值观判断上,我认为应该给该名警察应有的崇荣和行为褒扬
但内心,其实我只是笑笑而已
这个社会,不就这样吗?
这个年轻警察,死在一个逃票几10元、几百元,贪小便宜的庶民手上,我怎么看都不值。
但该颂扬的还是要颂扬一下,以继续支持社会更多这种正义的义士出现。呵呵... 这是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