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扯! 监院认定管兼职文章 裴伟:没有一篇是管写的

楼主: Makubex82   2019-07-03 13:39:04
监察院的陈师孟和英系监委 弹劾管中闵
壹传媒回复的公文 管中闵是在担任台大教授期间
就与该公司完成口头约定供稿给壹周刊作为社论
双方只有口头约定 并未有任何合约
监察院的理由是
“固定、长期、持续”的收入就构成兼职要件,已违反《公务人员服务法》 第14条:
公务员除法令所规定外,不得兼任他项公职或业务。
监察院不敢提的是
根据铨叙部(台铨华参字)第46252号函,依司法院大法官,“报社特邀专栏供稿,倘不
涉职务上事务,尚无禁止之规定”,因此为专栏供稿,铨叙部早已表明为法所不禁,如今
监察院以在专栏投稿取得稿费作为认定兼职之依据,显然于法无据。
此外,依据司法院(院字)第2508号函“公务员在报纸杂志投稿、或著作书籍出版,收受
报酬或编辑研究学术之杂志刊物,均非所谓经营商业”,可见于报刊杂志投稿并非从事业
务行为。
而且弹劾也与台大校长职务早已无关
只是要弄臭你 往管中闵身上抹屎而已
※ 引述《diefishfish ()》之铭言:
: https://www.storm.mg/article/1444230
: 监院认定管中闵兼职文章 裴伟:没有一篇是管写的
: 大校长管中闵遭控,担任公职期间替壹周刊匿名撰写社论,遭监察院弹劾,并移送公务员
: 惩戒委员会。公惩会今日开第一次准备程序庭,前壹周刊社长裴伟以证人身份出席,并于
: 庭上表示,
: 监察院先前认定为管中闵所写文章,其实都非管所写,
: 因为在管担任政务委员后,他便要求管写文时不要碰政府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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