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三读!终身管制高阶退将 违者恐砍光退

楼主: oftisa (oo)   2019-07-03 13:17:15
三立
三读!终身管制高阶退将 违者恐砍光退休俸、最高罚千万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64194
记者陈冠颖/台北报导
自从中国国家主席的元旦谈话后,中国对台湾的统战力道不断加深。今3日立法院临时会
三读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根据三读条文,曾任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或与国家安
全相关机关之政务副首长以上人员或少将,或情报机关首长,将被“终身管制”参加中国
政治性活动,且无地域限制,包含港澳地区等。若违反情节重大者,得剥夺其月退休给与
,其无月退休给与者,服务机关得处新台币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锾。
民进党推出多项国安修法。从上会期三读的“两岸条例”,比照宪法提高政治协议门槛;
以及共谍纳入刑法外患罪;国家机密保护法泄密给中国最重判十五年;和此次临时会通过
的国安法,共谍至少关七年,最重罚一亿。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表示,目前国安修法的最
后一块拼图将补上。
由于先前高雄市长韩国瑜访中时会见国台办主任刘结一,甚至表态支持九二共识,此举让
人民开始思考台湾政治人物访中的国安问题。
根据三读条文的第九条规定,政务人员、直辖市长;国防、外交、科技、情报、大陆事务
或其他相关机关从事涉及国家安全、利益或机密业务之人员;受前款机关委托从事涉及国
家安全、利益或机密公务之个人或民间团体、机构成员;前三款退离职未满三年之人员,
和县(市)长进入大陆地区应经申请,并经内政部会同国家安全局、法务部及大陆委员会
组成之审查会审查许可。
法条也明订返台后的通报机制,即政务人员、直辖市长;国防、外交、科技、情报、大陆
事务或其他相关机关从事涉及国家安全、利益或机密业务之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返台后,应
向服务机关或委托机关通报。
但直辖市长应向行政院、县(市)长应向内政部、其余机关首长应向上一级机关通报。简
任第十职等及警监四阶以下未涉及国家安全、利益或机密之公务员及警察人员赴大陆地区
,不在此限。
此次修法起因可追朔2016年底32名退将到中国参加“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纪念活
动”,退将唱中国国歌时“站立敬礼”,并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演说时起立拍手,引起
台湾社会关注。
因此,根据三读条文第九条之三规定,曾任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或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
之政务副首长或少将以上人员,或情报机关首长,不得参与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
具政治性机关 、团体所举办之庆典或活动,而有妨害国家尊严之行为,如向象征大陆地
区政权的旗、徽、歌等行礼、歌颂或其他类似行为。
上述假如违反,情节重大者,得剥夺其月退休给与;已支领者,并应追回之。其无月退休
给与者,服务机关得处新台币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锾。
针对管制的年限,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提出修正动议,将原本政院版草案规范的“退离职满
15年者,不在此限”中的“15年年限”删除,终身限制退降赴中的政治行为。总召柯建铭
表示,此法并非管制“身分”,而是管制“行为”。
对此,总召柯建铭认为妨害国家尊严的行为,无论退离职多久都不应该发生,因为对国家
的忠诚,应该是一辈子忠诚。柯建铭举例,小偷不会因为超过六十岁就没有偷东西。此法
是管制“行为”而非“身分”,因此取消十五年管制年限。
值得注意的是,此法规定妨害国家尊严之行为不论在任何地区都适用,不仅只在大陆地区
,无地域限制,包含港澳地区等都适用。
不满民进党通过两岸关系条例,在野党高举“扩大管制、重伤人权”、“限缩两岸互动,
伤害台湾利益”等手牌,高喊“假国安之名,操作选举”抗议,民进党立委则是举著“捍
卫国土,守护民主”、“强化公职,赴中管理”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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