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司法院:不给贪污法官薪水没办法活下去

楼主: Atropos0723 (Atropos)   2019-07-02 11:07:33
※ 引述《Hsinxyzzyx (新)》之铭言:
: 法官贪污"确定"以后,停职期间给半薪,因为他生活所需,没这些钱不能活下去
首先,这是公务人员任用法与公务人员俸给法的规定。
依法停职接受调查与审判,停职期间领取本俸的一半,不包括专业加给,也就是说
对于一般公务人员来说,大概就是全薪的1/4,由于法官还有高额的专业加给,所以
大概是远小于1/4。
贪污“确定”代表已经宣判,此时就可以解职,以后就不会再有薪水。
但是即便解职,解职前的停职期间领取半俸,依然不用追回。
因为这段期间当事人无法就业工作,只能配合调查,所以才有此设计。
如果判决是回复现职,则当事人还可以领取停职期间的全部薪资。
这项规定是军公教一体适用,并非只针对法官,如果黄国昌觉得这规定不对,那么
他应该是要提出法律修订案,直接修法,而不是抓着新任大法官来问他依现行规定
办理对不对。吕太郎一定只会说依目前法律就是这样做,这不是保护法官而已,而
是保护全体的军公教在停职期间的生活所需。
要改就是修法,是针对所有军公教,黄国昌不可能不懂这种道理,所以他其实只是
在作秀而已,然后就有一些不明事理的笨蛋,认为吕太郎在护短,保护贪污法官,
说白一点,黄国昌真的想要改这点,直接提案修法就好,去问吕太郎干嘛?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