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转录] 高嘉瑜fb

楼主: fatdoghusky (胖胖哈士奇)   2019-06-29 00:21:41
※ 引述《zoeapezoo ()》之铭言:
: 1.转录标题︰
: 回应网友对南海质疑为 他板文章可免填 请写名称
: 1.转录网址︰
: 一https://reurl.cc/aYegG行请缩址,若为 他板文章
: 2.转录来源︰
: 高嘉瑜fb超过一行请缩址,若为 他板文章可免填※
: 3.转录内容︰
: 最近很多网友质疑
: 南海投标双子星“前”,
: 投审会有事先审查过!
: 就连柯市长在先前受访时都说︰
: “有事先订下SOP,
: 送经济部投审会审查资格。”
: 但根据嘉瑜的了解,
: 投标双子星的公司是
: “香港商南海发展有限公司”
: 在台湾登记的营业项目只有两项:
: 1.一般投资业 及
: 2.法令未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 而南海得标双子星,
: 北市府与南海议约完成“后”,
: 南海必须成立“新专案公司”
: 并送投审会通过,
: 才能跟北市府签约。
: 而这家“新专案公司”叫
: “台湾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股本金额台币10亿,
: 设立目的是
: “C1/D1土地开发案(双子星)”。
: 原来投标的公司跟新申请设立的专案公司,是完全不同的两家公司,股权结构、资金规模、资金来源、营业项目,完全不同,所以才必须向投审会申请,通过后才能设立并与市府签约!
: 所以投审会应该是第一次审这家得标后才成立的新专案公司!
: 如果经济部事先真的有
: 审查过南海的“投标资格”,
: 却在事后驳回南海的“投资申请”?投审会对南海
: 就有标准前后不一的问题。
: 反之,
: 若这根本是张冠李戴、鱼目混珠的错误讯息,经济部应公开说明,以免伤害政府的公信力!
: 以下是嘉瑜查证经济部相关网站的公开资讯后所作的整理。
: —————
: 双子星第六次招标的投标日期是
: 107年10月1日。
: 一、在投标前,南海只有依据公司法第371条:“外国公司非经办理分公司登记,不得以外国公司名义在中华民国境内经营业务”的规定,
: 向经济部中部办公室申请登记一家叫“香港商南海发展有限公司”的台湾分公司。
: 核准登记的日期是107年8月29日;南海申请的台湾境内营运资金是台币1仟万;营业项目只有两项:1.一般投资业 及2.法令未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 —— 所以,在去年10月1日投标前,经济部唯一审核过的是南海台湾分公司的设立登记,金额1仟万,经营一般投资业及法律未限制禁止的业务。
: 没有双子星。
: 二、捷运局公告南海取得双子星最优申请人资格“后”,
: 外界纷纷质疑有中资介入的疑虑,
: 经济部投审会在107年12月28日主动发布声明澄清︰
: 依照南海8月份申请设立台湾分公司时的“股权结构”,尚无证据显示南海发展公司为陆资。
: ——由此可见,
: 1.当时经济部仅有掌握到南海申请台湾分公司时的“股权结构”资料。2.纵使外界有所质疑,经济部依然坚守“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并未认定南海是中资公司。
: 三、台北市政府与南海议约完成“后”,南海才依据“外国人投资条例”相关规定,向投审会申请新设双子星专案公司,以便与北市府完成签约。
: 申请日期是108年1月25日,申请人是去年8月才核准登记的“香港商南海发展有限公司”;新设的专案公司名称叫“台湾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金额台币10亿,设立目的是“C1/D1土地开发案”。
: 同时,在这一份4月17日投审会发函给南海的公文上记载,投审会已5次通知南海补正申请资料,并要求南海在5月13日前补充说明负债比偏高及资金来源等问题。
: ——由此可见,
高嘉瑜现在是怎样,之前押宝在赖清德身上太多凹不回来,只好在南海助攻表忠心吗
完全是内行装外行在那边骗鬼ㄟ
不论是‘香港商南海发展有限公司’还是‘台湾南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这都是港商‘南海控股’在台湾成立的子公司,简图如下
南海控股 => 香港商南海发展 => 台湾南海发展
而投审会在审查的时候都是追朔到母集团,‘南海控股’好吗
所以根本没有高嘉瑜讲的经济部在投标前审一家公司,得标后审的是另外一家公司
这种莫名其妙的鬼事发生
拜托嘉瑜,别闹了好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