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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oyster (若隐若现)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问卦] 农地违章工厂就地合法,立院要闯关囉!?
时间: Wed Jun 26 21:17:59 2019
土地都有使用分区
就是划定这个区域上面容许做哪种行业
工厂要设在工业用地,或丁种建筑用地上
农地要农用,不能盖仓库,更别说盖工厂
不过,违法久了,大尾了
这个大有为政府就会帮你解套
非法洗成合法的了
明天立法院议案要闯关了(工厂管理辅导法修法)
之前提案的是蓝绿立委联手版本(联手喔,不要扯蓝的还是绿的)
明天审的是经济部提的版本
不管哪种,结论都是在农地上盖工厂是OK的(特定工厂登记)
有看报纸的话,环保团体群起反对的就是这事
几个观念要先知道:
一、
设立工厂的要件:土地及建物
盖工厂要有合法的土地及建物,
合法的土地大抵指工业用地,例如甲种工业区、乙种工业区、特种工业区、
丁种建筑用地。
其实住宅区、商业区也是可以设工厂的,只是有规模的限制。
合法的建筑大抵指有拿到使用执照的建筑物,用途登记为厂房。
一样,住宅区住二住三可否登记工厂?可,只是有规模的限制。
二、
在不该盖工厂的地方盖工厂太多了,例如农地上盖的工厂,通通是非法的
所以这政府在99年的时候,工厂管理辅导法发明了个"临时工厂"登记
何谓临时工厂?
土地及建物不合法,“暂时”让你合法的工厂
例如:在不该设立工厂的地方设工厂(例如农地上设的工厂),让你暂时合法
三、
临时工厂申请的要件:
在97年3月14日前已经存在的非法工厂(土地不合法、建物不合法),
持续制造加工营运迄今。
未登记工厂补办临时工厂登记办法:
明订未登记工厂业者可补办临时工厂登记,补办通过厂商给予“辅导期”。
何谓辅导期:
在这段期间内,让你暂时合法,请贵厂商搬到工业用地去吧。
这期间内就算土地、建物不合法,
可免除区域计画法、都市计画法及建筑法相关处罚规定。
(无敌帝王条款,也就是土地违规(例如农地非农用)免罚、建物违章建筑免罚)
第一波开放登记:
开放登记申请日期99年6月至101年6月
经核准临时工厂登记的临时工厂,可存活至106年6月
106年6月之后,临时工厂登记証自动失效。
(也就是:政府给你至少5年的时间迁厂,够了吧)
免罚期限总是会到的,在业者屡屡向立委陈情要求哭么之下
(明明违法还免罚,这么爽干嘛迁徙?)
在立委及经济部配合演出下,法令又修了,延长存活期限。
第二波开放登记:
开放登记申请日期103年3月至104年6月
经核准临时工厂登记,可存活至109年6月
109年6月之后临时工厂登记証自动失效。
(也就是,让你迁厂的时间从106年延到109年囉)
109年快到囉
违法厂商又开始哭么了
第三波开放登记的案子又有立委们连署了
https://imgur.com/2b6ecUD
呵,看看是谁主导和连署的
https://imgur.com/xIjEhPW
蓝绿都有
资格从97年3月14日前已存在的非法工厂
放宽到105年5月20日前的非法工厂
通通有奖
就地合法再延10年,到119年6月2日
(详细内容联结:https://reurl.cc/1Yz0m )
目前已经有6951家临时工厂了(政府单位很久没更新了)
(可查https://data.gov.tw/dataset/45429 里面有名单)
还有一屁股审核中,
几万家等著第三波开放申请送件的非法工厂在等待
反正这政府办事已有前例,再开放一波临时工厂登记申请
既然预期还会开放,那就在农地上抢建吧~
说到这,
这绿色执政前年10月才大张旗鼓
说要拆小英就职后在农地上冒出的工厂
相关讯息见农委会网站
https://afcs.nalrcs.org/web/violation_panel/
里面有农委会内政部经济部三堂会审联合发布的函
https://imgur.com/YfdQgTp
行政院说放手去做的函
https://imgur.com/ywXdntq
还有怎么拆的行动方案核定计画书
https://imgur.com/yKXVh23 (这个是封面而已,详情请点选上面第一个连结)
洋洋洒洒信誓旦旦
然后....全国在农地上雨后春笋盖起来的工厂只找出17间,拆了16间
只找出17间,只找出17间,只找出17间
https://imgur.com/P2WsvO3
哇,好有魄力,看那达成率
这绿色执政放消息证明有在做事也真有趣~
补一下农地上的违章工厂有哪单位和法规可以处理
https://imgur.com/UwG2SsV
https://imgur.com/iRzjKhg
奇怪勒
明明有那么多个单位,那么多个法条可以处理
一般人的眼睛看到的是农地上工厂越盖越多
然后政府只找出17间
去年选举前某个县市说:
这行动方案已经达成宣导的效果了
就停了吧
还有
要选举了,有检举案进来就....先放著呗,选完再说.....
哈!有啥屁用,还不是变天了
其实啊,这浑水谁也不敢碰
反正当官的来来去去,聪明著,能拖则拖
看谁倒楣非碰不可
赖神当院长的时候,要政委张先生去研究研究
然后在107年就规画,搞出了一个要在108年中央洒钱给各县市政府,
去盘点辖区内到底有多少家农地上非法工厂
知道数量后当作后续的处理参考
大家有兴趣的话,近期可以关注一下电子采购网
各县市的盘点案劳务采购很多都决标了
就是这东西
这啊,标准的拖延战术
用膝盖想也知道
最后的结论会是农地上非法工厂太多太多了,处理下去会动摇国本
那....就就地辅导吧
(解释名词:辅导 = 暂时合法+无限展延 = 就地合法)
现在立法院要审的经济部的版本
临时工厂这词不见了(临时工厂真的照法规在109.6.2落日了,赞)
新名称叫做特定工厂
咦,本质好像是一模一样的东西
有够聪明,这个应该是唸法律的想得出来的
临时工厂真的没了,依法终结。换个名字再活下去。
内线的资料:
一、之前有拿到临时工厂登记的,可以换证,直接转特定工厂登记
二、105年5月20日(蔡英文当选日)之前存在的非法工厂
请主动自首,法案过后2年内要跟各县市政府登记纳管,
(名词解释:纳管=纳入管理,不是废污水接管那个纳管)
缴交保护费(纳管辅导金)
有登记纳管的,即使土地使用及建物不合法,也不罚不拆
无敌了!
三、法案过后3年内,要提出工厂改善计画,改善通过后
特定工厂登记 (暂时合法的工厂)
缴交保护费(营运管理金)
虽然土地使用和建物依然不合法,不罚不拆
四、105年5月20日之后冒出来的违法工厂
保护不了你,自己看着办
(无妨啦,到时找议员立委就拖过去了)
五、版本改来改去,因为农委会及环保署也不爽经济部
不知道会改成什么样
再强调一次解释名词,很重要,不要被骗了
以后听到政府说辅导这两个字
辅导 = 暂时合法+无限展延 = 就地合法
非法工厂在99年先让你拿临时工厂登记
104年临时工厂登记再延到109年
现在修法,临时工厂直接换证成特定工厂
还追朔到105年5月20日已经长出来的非法工厂也适用
好爽
之后再重复循环
也就是:暂时合法+无限展延,也就是就地合法
非法工厂让你暂时合法的免罚存活期限一延再延(临时工厂&特定工厂),
那跟合法工厂好像没什么不同,根本无敌了。
也就是把乖乖去找工业用地设工厂、
乖乖申请搭排或跟污水处理厂接管的合法厂商当傻瓜。
拼经济?
还不简单,行政立法联手演出、中央地方联手演出~
违法久了就可以吃无敌星星变合法了,无敌星星还没有时间限制勒
对了
补几个案例
农委会是不准工业废水排放到灌溉渠道的
那之前农地上的违章工厂要申请临时工厂登记,废水排放那关审查怎么办?
没关系,发明了一个词叫"储留"
厂商主张工厂的废污水通通用泵浦抽进这个大黑塑胶废污水桶存放起来
满了再叫水肥车抽走
所以看倌们有缘到任一临时工厂走访的话
很有机会看到这个大黑塑胶废污水桶
嘻嘻
下大雨过后,这个桶里的污水不排除就清空了
上面都是作梦梦到的,
不排除是下了班变乡民的行内人梦到的
一个不公不义的案子要过了
然后还在那边空姐不空姐、公关不公关啥小的
温水煮青蛙
被卖了还在帮忙数钱
唉,随便啦
啊...
知道得越多
我是尽量买东部县市的米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