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竞选经费来源不明,应该宣判当选无效

楼主: oftisa (oo)   2019-06-23 14:47:21
中华民国选举最大的问题就是竞选经费不明,而政府、选委会却什么都不管
柯文哲素人参政之后的经验就是,政治人物宣报的经费都是骗人的
靠自主管理、诚实宣报都是骗人的
只有制度管理才是真的
所以要立法,只要竞选经费不明,就可以宣判当选无效
就算是就任后才爆发出来,也可以判定无效、下台
包含党内初选就多次举办大型集会,期间花了多少钱都没人知道,实在太荒谬
就算是党内初选也算在内,只要经费不明,那么就应该宣判当选无效
党内初选的经费就来源不明,那么就该宣判,褫夺参选资格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