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铭言:
: 公投法修正为公投日定于8月第4个星期六
: 这样太固定到时候应该会遇到台风或是啥的
: 就算刮大风下大雨,
: 选务人员还是得依法举行投票等等的问题
: 怎不保留个弹性
: 让中选会可以保留延后的权利?
来反推一下新法规定的公投时程
8月底为公投投票日
公告时间要在投票前的90日以前, 也就是5月底以前要成案
给户政的时间延长为60日, 则安全的送件时间是3月底以前 (3~5月为缓冲)
公投连署期为半年, 则最慢要在前一年的11月底前开始连署较好
提案则大约再提早 2~3 个月, 整体时程大约1年
这次修法还能说得过去的理由是 脱开大选 避免被政治动员 "干扰"
2021八月因为离明年大选有一年半以上, 还说得过去
2023那次, 期间会撞上 县市长选举, 各党总统初选
而且三次投票的间隔为 县市长 -> 8个月 -> 公投日 -> 4个月 -> 总统/立委
公投的议题真的有办法在理想的状态下被讨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