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香港人在台湾杀了人 烙跑回香港也ok吗?

楼主: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9-06-15 09:46:09
※ 引述《c1951 (QQ)》之铭言:
: https://reurl.cc/Zd0E3 唐慧琳的论述
: https://reurl.cc/0b5kA 游淑慧的论述
: 看完她们2人论述 大致的理解是这样
: 如果有一天 香港人在台湾杀了人 趁没发现前 烙跑回香港
: 然后台湾人发现这香港人的杀人事证 由于台湾和香港并没有签罪犯的引渡条约
: 无法引渡回台湾坐牢 香港政府也不会判这个香港人杀人罪 这样你们觉得ok吗?
有脑子有良心都觉得不OK吧
这叫偷换概念阿
签了送中条例也不会引渡回台湾
造成受害者的损害也不会复原
要做的是修改引渡条例可以送回台湾
同时这些条例还要有人权上的保障
不能随便送到非关地区审判
以犯人来说 最多在中国法院被判刑被关
台湾受害者可以拿到民事损害吗?
在中国被判刑能对受害者心情有所平复吗?
受害者可以知道加害者被中国判了什么吗? 判决书会寄到台湾? 会通知受害者出庭?
如果会 出庭的钱还要自己出 家人被杀 还要多花一笔钱搭飞机去中国
这种偷换概念恶心至极的鬼玩意儿 只是骗无知的人而已啊
作者: sdg235 (鲁宅)   2019-06-15 09:49:00
这问题要香港人同意才行,中国就是思想僵化,他觉得爱怎么搞就怎么搞
作者: z739 (极)   2019-06-15 09:53:00
所以问题就是,香港不把杀人犯交给台湾,台湾人干嘛支持香港
楼主: ghghfftjack (欲望深厚的老衲)   2019-06-15 09:55:00
你的第一个香港是香港当局 第二个香港是香港民众两个不要混在一起讲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6-15 09:56:00
专门混淆视听偷换概念,这种的不是傻就是拿钱办事
作者: dadasho (Ada)   2019-06-15 10:06:00
送中连台湾人都纳入了 还在香港
作者: abcd1911 (么九么么)   2019-06-15 10:11:00
又是一堆搞不清楚的..因为中国香港的立场台湾大陆同属一个中国,所以要引渡逃犯当然需要先跟中央政府签订条例,然后在跟台湾地方政府签,这样逃犯就可以送来台湾。
作者: ferrisw   2019-06-15 10:12:00
重点是中国…
作者: zirca (竹枫)   2019-06-15 10:12:00
现在的媒体妓者都想洗脑…专出一堆垃圾
作者: dxoxb (噗噗)   2019-06-15 10:51:00
台湾人也可以去杀香港人再逃回台湾
作者: lantieheuser (lanti)   2019-06-15 10:54:00
首先,港府现在不是要签司法互助,司法互助中、台都不够格。他是要用无司法互助下的个案审查来处理相关事宜。这是香港在无司法互助的情况下处理引渡问题的方法。但是逃犯条例明确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除香港外的其他部分排除,造成连个案审查都不能够。所以修的就是把这条拿掉,然后把个案审查的权力由立法会移给特首和司法机关。台湾人去香港杀人,台湾就算不引渡也可以藉香港提供证据由台湾审理,但香港法律纯粹属地主义,不主张境外司法管辖权。所以港人境外犯罪,香港司法机关不能审理。
作者: gisasy001 (gisasy)   2019-06-15 11:05:00
改成属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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