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iyuki1412 (Eating要选要选。高雄市B)》之铭言:
: 部分香港人在【反对】的“送中条例”是什么?
: 讲白了就是:
: 现在香港人,在中国大陆、台湾、澳门犯罪,只要逃回香港,不但不必遣送 陆、台、澳
: 受审,连在香港都不能审判(因为在当地没犯罪)。
: 有趣的是:
: 香港人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英国前殖民地区或英国本土犯罪,却要遣送去当地受审。
: 这本来就是很诡异的司法状态,香港有回归吗?还是香港人喜欢当【英属】殖民地?
: 一群人也跟着香港人“反送中”还讲了一堆:“台湾不能成为【明日】香港”?
: 台湾早就有“送中条例”,全名叫做:
: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2009年签订至今已十年。
: PS:
: 去年,一位香港男的到台湾岛杀人了,
: 逃回香港,所以无罪,台湾司法只能呼口号。港府为补救这个漏洞,才增订可以共同打击
: 犯罪的地区。
: 台湾岛的送报生被喝醉酒的英国人撞死,
: 英国人判刑四年,他跑回英国,台湾司法也莫可奈何,这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