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
台北市议会法规委员会今审议通过国民党团所提重阳敬老金致送自治条例草案,下周三送大
会二读。但针对第三条是否排富,以及第九条的敬老金财源部分,虽然照原条文通过,也就
是不增列排富条款,并由社会局编列预算支应,但有3位议员保留大会发言权,二读时再讨
论。
北市议会法规委员会上周审查国民党团所提重阳敬老金致送自治条例草案,针对第4条发给
基准,维持年满65岁以上的发放级距不变,但取消金额,发多少钱由市府订定。至于是否排
富、财源从哪来,因市府、议会未达共识暂卡关,今天续审。
上午审查时,市府仍坚持普发敬老金,非市长柯文哲的想法,且财政局、主计处、社会局均
表示无法再多增加预算,另对于上周讨论可用公益彩券盈余支应,也以目前依中央所订出“
八二比”,公编占80%、彩余占20%,已无力支应重阳敬老金8、9亿元支出。
此外,上周逐条讨论时,原条文第九条规定,自治条例所需经费由社会局编列预算支应,市
府认为没有明订财源为何,但上午讨论时,议员梁文杰认为,可以比照育儿津贴第12条的写
法,以社会局年度预算支应,比较简单,中央也没有意见。
至于第三条规定发放对象资格,上周原本新增前项发给对象,市政府得订定办法限制一定资
产以上长者之领取资格,也就是排富。上午方讨论中,议员也认为未来可比照育儿津贴的排
富,以所得税前20%为富人,则约有八成长者领得到。但国民党议员秦慧珠、汪志冰等人都
不赞成排富,应该要普发,才是此自治条例的原意。
因排富与否,委员会委员彼此无法达成共识,召集人王浩一度要动用表决,因国民党在8席
委员中占有5席,拥有优势之下,最后决定不表决,王浩即宣布该自治条例修正案审议通过
,但对第三、第九条有意见的议员周威佑、简舒培、黄珊珊,可保留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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