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颖命案
https://tinyurl.com/y4onaz5l
潘晓颖命案是发生在台湾台北市大同区紫园旅店的一宗命案。命案受害者潘晓颖与疑犯陈
同佳均为香港人,两人以情侣关系在2018年2月8日往台湾旅游,同月13日入住紫园旅店,
潘晓颖在同月17日于旅店房内被杀,翌日被弃尸在台北捷运竹围站外公园的草丛,其男友
陈同佳则案发后潜逃回港。
由于案发地点在台湾,然而港台两地之间并无司法互助安排,香港政府因而无法递解陈同
佳到台湾受审。台北士林地检署在同年12月31日正式通缉疑犯陈同佳,时效长达37年6个
月。同时,香港保安局亦提出修订逃犯条例,该法例除了赋予特首权力引渡任何被怀
疑的在港人士至台湾,亦可引渡至中国大陆及澳门。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0498
2018年2月,香港19岁男子陈同佳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分尸弃置,惨绝人寰。案
发后,陈同佳逃返香港,后来他在香港落网被捕。由于台湾及香港两地没有引渡条约,台
湾无法实际逮捕他以启动司法程序。而在香港方面,由于普通法刑事法律采行属地原则,
因此有关当局只能就他杀人后在香港本地盗刷死者信用卡、处理赃物及洗钱等罪行侦查起
诉,但却无法就他在台湾所犯下的杀人严重罪行起诉。
==
当然,以目前的 "送中法条" 问题很大,
因为中共当局可以香港为跳板,乱抓一些在香港的异议人士。
但是,就另一方面来说,
像是本案的状况,“香港来的 A在台湾杀了 B之后逃回香港”
是否也该有适当的方式让 A受到应有的制裁?
这方面应该是我方政府要努力去对话跟解决的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