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mitri (forever)》之铭言:
: =
: 我补充一下 这件事为何没违法证据 可以看八卦#1SyFzmkB
: 法律神人直接拿过去判决出来解释
我跟你讲啦
还是继续痛批柯文哲舔中比较实在
护不起来的硬要护只是难看而已
这个案子真正录音传给议员的人到法庭上未必有罪
甚至有可能不起诉~
但不代表窃听的质疑不合理
这个逻辑层次你懂吗?
: =
: 我就事论事
: 简目前看来是"没证据"做错什么事
: 因为录音更有可能是合法录下来的
: 只要是与会人士录的就行
: 只是拿录音含沙射影引人反感而已
: 请看看原因是啥
: 1. “窃听”是很严重的指控 成立大约是下列几项
: 有找到窃听/偷录仪器
: 非与会相关人员偷录
: 目前根本没有证据显示 录音取得来自窃听
: 更没证据显示 万一是窃听 是简偷录的
简议员一开始就自认了
他可说是民众提供的
请问民众有权参加内部会议吗?
也不用凹与会的也是民众啦~民众是相对于官员的称呼~
说柯后面站的人录,也是被呛窃听才改口
案重初供有没有听过啊
其次再来这个录音到底是谁录的,而且再加以剪接,而且再提供给议员
1.如果不是民众
2.与会者中的谁最有可能
3.如果你要继续在台北市府上班显然不会做这种蠢事(录有可能~提供要干嘛)
除非你要上的是卧底的班
4.离职的林洲民说:他不是录音档的提供者,也没有听全部
5.那有可能林是录的人~但不是直接提供者吗?我想柯文哲也不会优先这样怀疑
毕竟同事一场
各位觉得他有没有合理怀疑窃听呢?
那最后真的是后面站的官员做的事呢?
我们就表示心痛跟惋惜啊
: 2. 与会人士偷录自保常常是合法的
: 只要没有啥妨碍秘密条款不能泄漏
: 或是与会人士觉得这有妨碍到他的利益
: 那公布更是没有问题
: (请看看林益世事件)
举014更是好笑
法院几个判决认为对话一方录音合法
是基于诉讼保全证据、具有公益正当性的立场
最常见的是劳基法案子录跟雇主的对话
请问议座在议场侦查犯罪吗?
那如果是为了公益性跟正当性来公审呢?
因为一刀毙命
法律评价就不重要了
但没有一刀毙命那就精采了
: 3. 只要录音不是简录的 而是别人提供
: 那本身合不合法 就跟简无关
: 那有犯罪的顶多是那个外人
: 不会是简 除非你有证据指控简本人教唆人窃听
一直讨论犯不犯罪对于法治教育有用,但对民进党是没有用的
因为法律是最低的标准
对于自栩民主进步党怎么可以只用最低标准要求呢?
: 简单来说 这次柯没证据就先抹人家窃听 成功的带了风向
: 可喜可贺
要不是简这么蠢怎么会被反带风向呢
而且这个质疑在不是讨厌柯文哲的人心中又不是无的放矢呢?
像014这样的录音一刀毙命才行啊
可悲可叹,放之前问问梁文杰好吗?
请不要拿促转会当例子
可能录音泄密的人是有被移送的
最后不起诉处分是因为撤回告诉
真的完全合法吗?
我也只敢说热烈讨论成员中录的比较难构成妨碍秘密
最后八卦那位法律人的分析基本上很持平啦
也不要说人家带风向了
我律师高考前50名
大家要尊重专业
: ※ 引述《pp520 (异理啊议!!!)》之铭言: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TyRhWEWCVE
: : 市府闭门会议录音档外流 柯文哲搥桌摔笔怒批市府遭窃听【一刀未剪看新闻】
: : 观看次数:618,048次 (Youtube 发烧影片很怪,这浏览量至少前五名才是吧)
: : 底下留言一票干谯 新潮流,简议员,简直是小英的超级猪队友
: : 古有 : 偷鸡不著蚀把米
: : 今有 : 打柯不成伤自己
: : DPP 很可能惊觉 柯文哲 民调真的上来了,整个 DPP 又恢复成过往打柯模式
: : 原本被韩流边缘化的柯文哲,现在又重回话题人物
: : 另外 吴董 vs. 韩导 的爆料大对决
: : 不管最后结果如何,很可能默默在旁边练兵的 柯文哲 又是最大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