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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舒培 台北真速配
41分钟 ·
今天,我代表台北市民、以市议员身分,针对市政质询市长。我的职责与我是否为新潮流
成员无关,请市长不要转移焦点。且,市长曾在2016年说过大巨蛋“量体这么大”、“在
公安上有问题”,这也是我昨天质询的重点。令人遗憾的是,市长居然把整段质询焦点定
位在窃听。
很多人在质疑录音档是不是林洲民给的,为保护提供者,我无法告诉各位是谁,但我可以
说的是,提供给我录音档的人是该场会议的与会人员。当日会议与会成员除了8位局处长
,还有10多名文官、公务人员在场。文官、公务员看到长官无耻乔蛋,当然会要录音自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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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刑大每年都有配合市府执行侦测窃听作业,市府办公室或市长室都没有侦测出遭窃听的
情形。所以,请市长不要用窃听转移市府高官集体乔蛋的焦点。
另外,何谓窃听?
刑法第 315-1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无故利用工具或设备窥视、窃听他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谈话或身体隐私部位者。
二、无故以录音、照相、录影或电磁纪录窃录他人非公开之活动、言论、谈话或身体隐私
部位者。
经询律师与市刑大表示:刑法§315-1规定观之,首要要件必须系“无故”,也就是说,
以录音(影)的动机目的来说,必须是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方得成立。而与会者的录音动机
乃系维护自身权益,并不构成所谓无故,不成立刑法315-1条妨害秘密罪。且录音者又属
当事人,并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违法搜索限制之对象(检察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
故该证据之使用应无违法之虞。
所以,柯市长,请不要提供给网军、柯粉错误的讯息,转移焦点进行政治攻防。
2015年4月15日,颜圣冠议员公布大巨蛋议约主席李述德录音,指出马市府护航大巨蛋,
帮忙远雄免除大巨蛋权利金,让市库受损。而我昨天公布的录音,只是把柯市府的李述德
们揪出来,为什么市长这么生气?再说,在刑事侦查上,颜圣冠议员持有的录音,是让李
述德被起诉十年证据,检察官也认证该录音档是有效证据。为什么当时柯市长,没有说这
录音是窃听呢?
再问请教柯市长,李文宗还有局处长2018年11月29日在会议上的发言,是市长对大巨蛋的
态度吗?遗憾的,今天质询上,柯市长对此问题依旧不回应。
林洲民担任局长时,
2018年9月20日都审会第506次会议决议:都市设计审议防灾避难模拟人数之计算,以环评
核定引进人数(建筑物内)59833人为基础,加上园区可能停留人数,前开数据由远雄公
司自行检讨并提至委员会审议(59833+X)。
2018年11月1日都审会510次会议决议:远雄团队表达将以70000(室内)+13733(户外)
共83733人,进行都市设计审议防灾避难电脑模拟人数;请远雄加强前开人数计算之相关
论述,宜应评估所涉及之环评审查程序。“依环评法规定,都审必须俟环评审查通过后始
得核定。”
11月29日市府的不公开神秘会议,李文宗要求修正9月20日第506次都审会会议决议。林洲
民表示,远雄如果对9月20日都审会决议有意见,应该要发文都审会进行修正。
林洲民被请辞后,
大巨蛋 2019年1月3日、2019年3月28日、2019年5月30日三次的都审会会议上,远雄在大
巨蛋防灾避难模拟人数都提出59833+X、70000+X,请问远雄有提出有书面提修正吗?没有
。有通过环差吗?没有。那为什么林洲民被请辞后的都审会议,会完全无视9月20日第506
次都审会决议??
柯文哲多次声称大巨蛋案公开透明,但不公开的会议是幕后黑手,企图影响都审结果,暗
盘不断。如今幕后黑手们被公开,但柯市长竟不追究乔蛋一事,反而气急败坏想知道谁提
供录音档。由此证明柯文哲的公开透明受到严格挑战,柯市长想要建立可长可久的文官制
度,但是办公室李文宗主任竟然要求体制内窜改都审纪录,令人对白色力量相当失望。
柯市长历次遇到重大危机,都选择不正面面对问题,而是转移焦点,在政治攻防也许一时
是成功,但是问题的本质是不会消失的。
最后,我再向柯市长强调并以人格保证,我质询时播放的录音档来源绝对不是窃听,我欢
迎柯市长指示任何单位对我进行调查,也尤其欢迎2018年11月29日会议的与会成员对我提
出告诉,如果查证后是窃听,我会立即辞去议员一职。如果查证不属实,我也要求柯市长
退出政坛。很遗憾,柯市长依然不敢承诺。
另外,我要告诉柯文哲及柯粉(网军),不要想利用养柯粉的手法,打击、影响和干扰议
员质询。但我不怕,欢迎来。